近年来,我国消防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不相适应问题不少,火灾形势依然严峻。其主要原因之一,是消防法规不完善,有关单位没有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为了有效改变这种状况,公安部日前颁布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也是我国继1998年《消防法》颁布实施后,消防事业和法制建设上的又一件大事。
一、现在颁布《规定》的必要性
虽然《消防法》第十四、十六条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有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了规定,但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许多单位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难以全面贯彻落实。尤其是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企业改制、结构调整过程中,经济成份、经营方式趋于多元化,各类企业大量涌现,由于一些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分薄弱,导致诱发火灾的因素相应增多,分析研究这些火灾发生的原因,有80%的火灾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由于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没有树立,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消防安全责任制虚置,重特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因此,进一步明确、细化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地位及具体要求,对于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十分必要的。
二、《规定》的特点
《规定》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在严格遵照《消防法》规定精神的基础上,面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消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和吸取国内外消防工作及其立法的成功经验,进行大胆的探索和创新,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改革精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实践性、指导性和前瞻性,是与《消防法》相配套的一部重要规章。
三、《规定》有哪些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五点:
确立了单位作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地位和相应的法律责任,明确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依法进行自我管理、依法承担消防安全法律责任的新体制。
以明晰消防安全责任为核心,设立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度。要求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明确了其应当履行的七项消防安全职责;对消防安全管理人,《规定》也详细规定了其八项具体职责。同时要求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和重大问题。
对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以及在消防安全管理实践中常常遇到的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明确界定。
完善了单位消防安全分类管理制度。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火灾危险性、危害性的大小,划分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实施分类管理。对《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管理制度进行了细化和具体化,增强了《消防法》的操作性。
规范了单位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检查、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等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单位内部依法建立起规范的自上而下的各个方面的管理制度,并认真逐项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考试大注册安全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