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三个机制”。即建立合力围剿机制:市文化,教育,卫生,工商,建设,规划,国资等有关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对火灾隐患开展治理,联检联查,联合执法,全力进行督办;建立监察机制:在火灾隐患整治过程中,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变火灾责任追究为事前监督,对火灾隐患整治不力的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人执行责任追究;建立公示挂牌督办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隐患久拖不改、违法违章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并定期公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黑名单”,由政府挂牌,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对火灾隐患形成高压态势。
经过几年来各级政府及消防部门的不懈努力,全市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积极行动起来,投入到隐患整改工作中,佳木斯市向阳区艺术剧院已由市政府投入500万整改资金,对剧院进行彻底的改造;富锦轻纺边贸城先后两次投资60万元,整改了全部火灾隐患。目前全市累计落实整改资金693万元,27家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单位已有5家被关停,14家整改完毕,其余8家确保10月末摘牌销案。
三、立足发展,谋求消防宣传多元化。
消防工作社会化是消防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佳木斯支队在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上下功夫,以宣传为先导,大力开展了多种形势的宣传工作,最大限度地使广大群众认识消防、理解消防、支持消防、参与消防,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聘请义务消防监督员,积极发动社会群体的力量,倾听群众对歼灭火灾隐患的呼声与建议,不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民主监督网络,营造全社会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氛围。
(二)建立以社区、居民委、村屯为基础的群防自治网络。结合消防宣传“四进”工作,提高全民消防意识,“进社区”,创新思路在社区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制订和完善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设立法律法规阅览室,建立消防普法宣传专栏,成立“消防安全妇女督导队”,完善了“议事园”活动机制,设置“议事箱”收集社区居民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处理,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反馈。执行“走进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教育群众”的消防宣传工作方针,使全市每一个社区做到了“三个基本”,即成立基本的义务消防组织,配备基本的灭火器材,建立基本的防火制度;“进学校”从娃娃抓起,消防部门自筹资金23万元,购置了《消防安全知识读本》下发到全市每一名中小学生手中,开设消防知识课堂,真正作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牵动整个社会;“进农村”,贴近实际,成立了“十户联防”组织,做到户、村、乡点线结合,大力开展上门赠送消防器材、上门传授消防技能、上门普及消防常识活动,农村防火工作做到“四个有”,即防火工作有人抓,火灾隐患有人查、违法行为有人管、初期火灾有人救。
(三)建立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社会高层消防宣传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建立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专(兼)职消防通讯员队伍,定期通报消防工作信息,对消防新闻线索进行排查走访。年初以来,在媒体发布各类消防宣传报道400余条,通过对报道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经核查治理,消除隐患120处。开辟各类媒体宣传阵地。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开辟消防宣传专栏,《黑龙江省晨报》、《佳木斯日报》和《佳木斯安全周刊》等主流媒体对重大消防整治活动进行公告,对火灾隐患进行曝光,通过宣传,有效地推进了各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各级消防部门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同,推动落实了政府、各部门、社会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步。消防工作被纳入各级政府任期责任目标考评,进一步推动了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四、立足实际,探索民办消防队伍发展新思路。
佳木斯支队采取了政企联办的方式,将汤原县胜利乡和福隆粮库作为试点单位,收到了双赢的效果。政企共建消防队,具体办法是:企业提供消防车和战斗员,乡政府支付企业部分资金作为车辆的维修保养等经费,消防队随时接受公安消防队和乡政府调动扑救规定区域内的火灾,极大的缓解了公安消防部队繁重的灭火任务。目前,这种做法正在本地区进行推广。富锦市由于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得以蓬勃发展,现在已有10个民办消防队、15辆消防车,企业义务消防队13个、9辆消防车,富锦市民办消防队和企业义务消防队的力量在不断壮大,有效地补充了消防保卫力量,目前,全市各外县(市)乡镇都组建了民办消防队,为扑救初期火灾起到了重要作用。
(考试大注册安全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