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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及台湾地区特种行业安全法规概述

来源:233网校 2009年12月7日

   一、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工业安全立法大多吸取了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
    一方面,大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民族工业前身都是过去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殖民地工业,因而无论从工业技术设备,生产结构,还是管理模式上都深受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影响,在工业安全立法上也不例外。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起步晚,就其经济发展的规律而言,遇到的许多问题,正是发达国家经历过的,因而有些现成的经验值得吸取。在工业安全立法方面也同样如此。这两方面的原因促成了一个客观事实,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工业安全立法,吸取了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使得立法水平和具体法规条款,内容都与发达国家有甩相同或接近。
    例如,印度《1949年工厂法》共120条,其中几乎有3/4的条款是从英国,工厂法》沿袭而业。再如,台湾地区的《劳工安全卫生法》在制定前,就是先组织翻译了1970年美国《职业安全卫生法》和日本1972《劳动安全卫生法》,并以这两部法为立法参考。其中不少内容,如“安全卫生管理系统化”,“监督和检查的权力与任务”,“劳工安全与卫生咨询委员会”的设置办法,以及“职业灾害”、“雇主”名词的定义等均吸收了美国和日本部分条款的内容或主要精神。
    二、法规体系符合由分散、个别到综合、全面的国际发展趋势 考试大论坛
    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工业立法历史比发达国家要短,但其立法沿革,同样经历或正在经历由单一、分散的安全法规向全面、综合性的工业安全法规的过渡,这一点完全符合国际工业安全立法的发展趋势。
    例如印度,除已介绍过的《工厂法》和其他一些有关法规外,遵照国际劳工组织55号公约规定,正在组织制定适用于一切工人(不论他们从事什么劳动和在什么场合下进行劳动)的新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其立法的思路和框架,都吸收了现行发达国家工业安全法规的经验。
    再如台湾地区,在原有工厂法、矿场法等工业安全法规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趋势,跟踪国际上安全卫生立法的先进国家,在较短时间内,专门制定了劳工安全卫生法及其实施细则,逐步建立起了完整的劳动立法体系。
    三、法规既体现发达国家经验,又注重本国国情 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工业安全法规中,如前所述,在制定法规过程中吸取和借鉴了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因而在法规框架和条款中都达到了较先进的水平。
    如在国家监察体系的建立,机构及人员构成,监察员的权力、雇主、雇员的权力义务,安全通知,安全命令,安全代表制度,安全委员会的设立,以及建立安全与卫生学会,罚则,上诉,各种工作场所的安全标准,危险工种的划分,危险场所的特殊规定等法规具体条款上,都可看到工业发达国家同类法规的痕迹。
    同时,结合本国或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在许多 具体条款上又不是生搬硬套,而是注重结合实际,体现符合本国或本地区经济与科技发展水平。如在高科技、新技术的应用领域的安全规定上没有发达国家那样具体;罚则及有关法律程序十分严密,但具体罚金数额上比起美国、英国等国的标准要低许多;另外在注重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措施上(如台湾劳工安全法)要比一些发达国家制定的更为详尽,更体现激发工人参与和维护安全生产的积极性这一特点。
    综上所述,在分析我们已掌握的部分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工业安全法规中,不难发现,虽然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制定的法规,但这些法规本身都没有“不发达”的特点,而是与发达国家所制定的法规框架基本一致,这本身体现了工业安全法规国际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趋势,及时吸取发达国家已有经验教训,在较高的起点上制定本国的安全法规,这已是许多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共识。
    第五节 借鉴国际经验
    可借鉴的国际经验包括:
    (1)安全立法,是人类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人类从事安全生产,控制工业事故,减少生命财产损失,促进经济不断蓬勃发展的必由之路和最有效的方法。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的经验都可以证明,凡是重视安全立法,并辅之以一整套实施规则、条例和监察制度的国家和地区,都在治理工业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促进经济发展上取得显著效果,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2)安全立法由分散、单一、适应面窄的法规发展到综合、全面、适应面宽的法规,是工业安全立法从不成熟起向成熟的显著标志。这本身也符合工业安全工作随经济与科技发展对立法要求变化的规律和立法本身发展的规律。
    (3)在制定综合性、功能强、覆盖面广的安全法规同时,必须注重配套的规程、条例、标准、实施细则体系的建立。否则,综合性法规就会显得空泛、无力、不易执行。
    (4)注重安全监察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立法的目的在于执法,以法保障安全生产,而最强有力的执法措施就是建立完善、强有力的监察(监督、检查)体系,配备足够和有力的监察机构及训练有素的监察员队伍。
    (5)为达到安全生产的根本目的,除立法执法外,还必须十分注重安全科学研究、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培训和安全信息工作。这些工作是立法执法的重要基础。只有利用科学技术改善安全生产的技术环境,只有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和有效的信息服务使安全生产成为企业所有者和工人的自觉行动,才有执法、依法的基础,才可能根本改善安全生产状况,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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