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大危险源的基础知识及辨识标准
一、重大危险源的基本知识
(一)重大危险源概念
1993年6月第80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将“重大事故”定义为:在重大危害设施内的一项活动过程中出现意外的、突发性的事故,如严重泄漏、火灾或爆炸,其中涉及到一种或多种危险物质,并导致对工人、公众或环境造成即刻的或延期的严重危险。对重大危害设施定义为:不论长期地或临时地加工、生产、处理、搬运、使用或储存数量超过临界量的一种或多种危险物质,或多类危险物质的设施(不包括核设施、军事设施以及设施现场之外的非管道的运输)。
我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2000)中将重大危险源定义为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组成
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防止重大工业事故发生的第一步,是辨识或确认高危险性的工业设施(危险源)。由政府主管部门和权威机构在物质毒性、燃烧、爆炸特性基础上,制定出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通过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可以确定哪些是可能发生事故的潜在危险源。
2.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根据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确认后,就应对其进行风险分析评价。
一般来说,重大危险源的风险分析评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与机制。
(2)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3)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
(4)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5)风险控制,即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了可接受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3.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企业应对工厂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应针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包括化学品的选择,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转、维修以及有计划的检查)和组织措施(包括对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供保证其安全的设备,工作人员水平、工作时间、职责的确定,以及对外部合同工和现场临时工的管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4.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报告
要求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已辨识和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安全报告。如属新建的有重大危害性的设施,则应在其投入运转之前提交安全报告。安全报告应详细说明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以及前提条件,安全操作和预防失误的控制措施,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安全报告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以及新知识和技术进展的情况进行修改和增补,并由政府主管部门经常进行检查和评审。www.Examda.CoM考试就上考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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