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行动指南,是生产经营单位有效防范生产、经营过程安全生产风险,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措施。
安全规章制度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实际,以生产经营单位名义起草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一般包括:规程、标准、规定、措施、办法、制度、指导意见等。
一、安全规章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规章制度建设有明确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二条“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所以,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安全风险来自于生产经营过程当中,是客观存在的现实。客观上需要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工艺过程、机械设备、人员操作进行系统分析、评价,制定出一系列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控制措施,以保障生产、经营工作合法、有序、安全地运行,将安全风险降到最低。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积累的大量的安全风险防范对策措施,以及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的积累,这些措施只有形成安全规章制度,才能有效地得到继承和发扬。
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保护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手段。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因此,只有通过安全规章制度的约束,才能防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的随意性,才能使从业人员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效地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章守纪提供明确的标准和依据。
二、安全规章制度建设的依据
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地方政府的法规、标准为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首先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是一系列法律法规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过程具体贯彻落实的体现。
安全规章制度的建设,其核心就是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控制。通过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有效提高规章制度建设的目的性和针对性,保障生产安全。同时,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借鉴相关事故教训,及时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防范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以国际、国内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为依据。随着安全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论、方法不断完善。尤其是安全系统工程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化,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提供了丰富的工具,如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风险评估、安全性评价体系的建立等,都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的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参考资料。
三、安全规章制度建设的原则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生产经营单位要实现安全生产,就必须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在事先防范上下功夫。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正确处理安全生产和工程进度、经济效益等的关系。只有通过安全规章制度建设,才能把这一安全生产客观要求,融入到生产经营单位的体制建设、机制建设、生产经营活动组织的各个环节,落实到生产、经营各项工作中去,才能保障安全生产。
我国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如《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原则。安全规章制度建设,涉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各个环节和所有人员,只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才能有效调动生产经营单位的所有资源,才能协调各个方面的关系。
系统性原则。风险来自于生产、经营过程之中,只要生产、经营活动在进行,风险就客观存在。因而,要按照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建立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即涵盖生产经营单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涵盖生产经营单位的规划设计、建设安装、生产调试、生产运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调查处理等全方位的安全规章制度。
规范化和标准化原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的建设应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以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建设的严密、完整、有序。建立安全规章制度起草、审核、发布、教育培训、修订的严密的组织管理程序,安全规章制度编制要做到目的明确,流程清晰,标准明确,具有可操作性,按照系统性原则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
四、安全规章制度体系的建立
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标准。在长期的安全生产实践过程中,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自身的习惯和传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按照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建立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一般由综合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环境安全管理四类组成;按照标准化体系建立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一般把安全规章制度分为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工作标准;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立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一般分为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三大类。
为便于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规章制度体系,下面以安全系统工程原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要求,对一般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体系的建立进行说明,安全生产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还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补充和完善。
(一)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具体目标、指标,明确安全生产的管理原则、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体制、机制、组织机构,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控制的主要措施,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点工作等内容。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及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二是明确责任,以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和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加强自主管理,落实责任。三是责任追究的依据。
(3)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安全分析会议,定期安全学习制度,定期安全活动,定期安全检查等内容。
(4)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承包与发包工程的条件、相关资质审查、各方的安全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现场的安全检查与协调等内容。
(5)安全设施和费用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保障;根据国家、行业新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或季节特点以及生产、经营情况等发生变化后,生产经营单位临时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费用来源等。
(6)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相应的应急预案管理;上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内容及管理。
(7)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物品名称、种类、危险性;使用和管理的程序、手续;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存放的条件及日常监督检查;针对各类危险物品的性质,在相应的区域设置人员紧急救护、处置的设施等。
(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原则、组织机构、日常管理、现场应急处置原则、程序;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护保养、定期试验;定期防火检查、防火演练等内容。
(9)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应包括:应排查的设备、设施、场所的名称,排查周期、人员、排查标准;发现问题的处置程序、跟踪管理等内容。
(10)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应明确:车辆调度、检查维护保养、检验标准,驾驶员学习、培训、考核的相关内容。
(11)防灾减灾管理制度
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地区的地理环境、气候特点以及生产经营性质,针对在防范台风、洪水、泥石流、地质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相关工作的组织管理、技术措施、日常工作等内容和标准。
(12)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事故标准,报告程序、现场应急处置、现场保护、资料收集、相关当事人调查、技术分析、调查报告编制等;还应包括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的流程、内容等。
(13)应急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管理部门,预案的制定、发布、演练、修订和培训等;明确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现场预案等内容。
(14)安全奖惩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奖惩的原则;奖励或处分的种类、额度等内容。
(二)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培训、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转岗培训;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使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应急培训等内容。还应明确各项培训的对象、内容、时间及考核标准等。
(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适用范围、领取程序、使用前检查标准;用品寿命周期等内容。
(3)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工器具的种类、使用前检查标准、定期检验、用品寿命周期等内容。
(4)特种作业及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的岗位、人员,作业的一般安全措施要求等。特殊作业是指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应包括作业的组织程序,保障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的制定及执行等内容。
(5)岗位安全规范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除特种作业岗位外,其他作业岗位保障人身安全、健康,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一般安全要求。
(6)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职业禁忌的岗位名称、职业禁忌症,定期健康检查的内容、标准等,女工保护,以及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的相关内容等。
(7)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现场作业的组织管理制度,如工作联系单、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以及作业的风险分析与控制制度、反违章管理制度等内容。
(三)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三同时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的组织、执行程序;上报、备案的执行程序等。
(2)定期巡视检查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所有设备、设施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日常检查的责任人员,检查的周期、标准、线路,发现问题的处置等内容。
(3)定期维护检修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周期、维护范围、维护标准等内容。
(4)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须进行定期检测的设备种类、名称、数量;有权进行检测的部门或人员;检测的标准及检测结果管理;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的取得和管理等内容。
(5)安全操作规程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的电气、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内部机动车辆、建筑施工维护、机加工等对人身安全健康、生产工艺流程及周围环境有较大影响的设备、装置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安全标志的种类、名称、数量;安全标志的定期检查、维护等内容。
(2)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的通道、照明、通风等管理标准;以及人员紧急疏散方向、标志的管理等内容。
(3)工业卫生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尘、毒、噪声、辐射等涉及职业健康因素的种类、场所;定期检查、检验及控制等管理内容。
五、安全规章制度的管理
(1)起草。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由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负责起草。应对起草目的、适用范围、主管部门、解释部门和施行日期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
规章制度的编制,应做到目的明确,文字表达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用词准确、文字简明、标点符号正确。
(2)会签或公开征求意见。责任部门起草的规章制度草案,应通过正式渠道征求有关部门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意见不一致时,一般由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组织讨论,取得一致意见。
(3)审核。安全规章制度在签发前,应进行审核。一是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对规章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及与生产经营单位现行规章制度一致性进行审查;二是专业性较强的规章制度应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审核;三是安全奖惩等涉及全员性的制度,应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进行审核。
(4)签发。技术规程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性较强的安全规章制度,由生产经营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签发,涉及全局性的综合管理类安全规章制度应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
(5)发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应采用固定的发布方式,如通过红头文件形式、在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办公网络发布等。发布的范围应覆盖与制度相关的部门及人员。有些特殊的制度还应正式送达相关人员,并由接收人员签字。
(6)培训。新颁布、修订的安全规章制度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安全操作规程类制度,还应组织进行考试。
(7)反馈。应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或建立信息反馈渠道,及时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效果。
(8)持续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应每年制订安全规章制度制定、修订计划,并公布现行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清单。对安全操作规程类安全规章制度,除每年进行一次修订外,3至5年应组织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重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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