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预警评价指标体系的目的是使信息定量化、条理化和可操作化。预警指标从技术层次可以分为潜在指标和显现指标两类。潜在指标主要用于对潜在因素或征兆信息定量化;显现指标则主要用于显现因素或现状信息的定量化。但在实际预警指标选取上主要考虑人、机、环、管等方面的有关因素。
(1)预警评价指标
1)建立预警评价指标的原则
所谓预警评价指标就是能敏感地反映危险状态及存在问题的指标,建立预警评价指标、制定评价指标标准是预警系统开展识别、诊断、预控等活动的前提,是预警管理活动中的关键环节之一。
预警评价指标的构建应遵循以下原则:
○1灵敏性。即指标能准确敏感地反映危险源的真实状态。
○2科学性。即指标的选择、指标权重的确定、数据的选取、计算必须以公认的科学理论为依据,使指标既能满足全面性和相关性要求,又能避免指标之间的相互重叠。
○3报考性。事故发生过程本身是一个报考过程,因而要求评价指标应具有报考性,综合反映事故发展的趋势。
○4可操作性。尽量利用现有统计资料及有关企业、行业的安全规范和标准。
○5引导性。评价指标要体现所在行业总体战略目标,以规范和引导企业未来发展的行为和方向。
○6预见性。预警指标应选定能反映现状和预示未来的指标。
2)预警评价指标的确定
○1人的安全可靠性指标
包括生理因素、心理因素、技术因素。其中生理因素包括年龄、疾病、身体缺陷、疲、劳、感知器官等。心理因素包括性格、气质、情绪、情感、思想等。技术因素包括经验、操作水平、紧急应变能力等。
○2生产过程的环境安全性指标
包括内部环境、外部环境。其中内部环境包括作业环境和内部社会环境,如作业场所的温度、湿度、采光、照明、噪声、振动等,企业内部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环境。外部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其中自然环境可以包括自然灾害、季节因素、气候因素、时间因素、地理因素等;社会环境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技术环境、法律环境、管理环境、家庭环境、社会风气等。
○3安全管理有效性的指标
包括安全组织、安全法制、安全信息、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安全资金。其中安全组织包括:安全计划、方针目标、行政管理。安全法制包括:安全生产相关法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等。安全信息包括:指令信息、报考信息、反馈信息等。安全技术包括:管理方法、技术设备等。安全教育包括:职业培训、安全知识宣传等。安全资金包括:资金数量、资金投向、资金效益等。
○4机(物)安全可靠性指标
包括设备运行不良、材料缺陷、危险物质、能量、安全装置、保护用品、储存与运输、各种物理参数(温度、压力、浓度等)指标。该类指标选择时,应根据具体行业确定。
(2)预警准则的确定
1)预警准则
预警准则是指一套判别标准或原则,用来决定在不同预警级别情况下,是否应当发出警报以及发出何种程度的警报。预警准则的设置要把握尺度,如果准则设计过松,则会出现有危险而未能发生警报,即造成漏警现象,从而削弱了预警的作用。如果预警准则设置过严,则会导致不该发警报时却发出了警报,即导致误警,会使相关人员虚惊一场,多次误警会导致相关人员对报警信号失去信任。预警准则根据不同预警方法,具有不同形式。
2)预警方法
根据对评价指标的内在特性和了解程度,预警方法有指标预警、因素预警、综合预警三种形式,但在实际预警过程中往往出现第四种形式,即误警与漏警。
指标预警。根据预警指标数值大小的变动来发出不同程度的报警。如要进行报警的指标为X,如图6-3,它的安全区域为[Xa,Xb],其初等危险区域为[Xc,Xa,]和[Xb,Xd],其高等危险区域为[Xe,Xc]和[Xd,Xf],则预警准则如下:
当Xa≤X≤Xb时,不发生报警;
当Xc≤X≤Xa或Xb≤X≤Xd时,发出一级报警;
当Xe≤X≤Xc或Xd≤X≤Xf时,发出二级报警;
当X≤Xe或X≥Xf时,发出三级报警。
因素预警。当某些因素无法采用定量指标进行报警时,可以采用因素预警。该预警方法相对于指标预警是一种定性预警,如在安全管理中,当出现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缺陷时,发出报警。则预警准则如下:
因素X出现时,发出报警;
因素X不出现时,不发出报警。
这是一种非此即彼的警报方式。
当预警指标X属于不确定(随机)因素,则须用概率的形式进行报警。
③综合预警。即将上述两种结合起来,并把诸多因素综合进行考虑,得出一种综合报警模式。
○4误警和漏警。误警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系统发出某事故警报,而该事故最终没有出现;另一种是系统发出某事故警报,该事故最终出现,其发生的级别与预报的程度相差一个等级(如发出高等级警报,而实际上为初等警报)。一般误警指前一种情况,误警原因主要由于指标设置不当,警报准则过严(即安全区设计过窄,危险区设计过宽),信息数据有误。漏警是预警系统未曾发出警报而事故最终发生的现象。主要原因一是小概率事件被排除在考虑之外,而这些小概率事件也有发生的可能,二是预警准则设计过松(即安全区设计过宽,危险区设计过窄)。
(3)预警阈值确定
预警阈值确定原则上既要防止误报又要避免漏报,若采用指标预警,一般可根据具体规程设定报警阈值,或者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确定适宜的报警阈值。
若为综合预警,一般根据经验和理论来确定预警阈值(即综合指标临界值)。如综合指标值接近或达到这个阈值时,就意味着将有事故出现,可以将此时的综合预警指标值确定为报警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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