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考点之事故频发倾向理论
事故致因理论
事故发生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特点,只有掌握了事故发生的规律,才能保证安全生
产系统处于有效状态。前人站在不同的角度,对事故进行研究,给出了很多事故致因理论,下面简要介绍几种。
事故频发倾向理论
1919年,英国的格林伍德(M.Greenwood)和伍兹(H.H.Woods)把许多伤亡事故发生次数按照如下三种分布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
1.泊松分布。当发生事故的概率不存在个体差异时,即不存在事故频发倾向者时,一定时间内事故发生次数服从泊松分布。这种情况下,事故的发生原因是由于工厂里的生产条件、机械设备以及一些其他偶然因素引起的。
2.偏倚分布(Blased Distribution)。一些工人由于存在精神或心理方面的毛病,如果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发生过一次事故,则会造成胆怯或神经过敏,当再继续操作时,就有重复发生第二次、第三次事故的倾向,符合这种统计分布的主要是少数有精神或心理缺陷的工人。
3.非均等分布(Distribution of Unequal Liability)。当工厂中存在许多特别容易发生事故的人时,发生不同次数事故的人数服从非均等分布,即每个人发生事故的概率不相同。这种情况下,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人的因素引起的。进而的研究结果发现,工厂中存在事故频发倾向者。
在此研究基础上,1939年,法默(Farmer)和查姆勃(Chamber)等人提出了事故频发倾向(Accident Proneness)理论。事故频发倾向(Accident Proneness)是指个别容易发生事故的稳定的个人的内在倾向。事故频发倾向者的存在是工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即少数具有事故频发倾向的工人是事故频发倾向者,他们的存在是工业事故发生的原因。如果企业中减少了事故频发倾向者,就可以减少工业事故。
因此,人员选择就成了预防事故的重要措施,通过严格的生理、心理检验,从众多的求职人员中选择身体、智力、性格特征及动作特征等方面优秀的人才就业,而把企业中的所谓事故频发倾向者解雇。
频发倾向理论是早期的事故致因理论,显然不符合现代事故致因理论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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