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所剩时间提升复习效率?抓住核心考点,效果事半功倍!下面是小编对其2019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科目中重要考点进行的梳理整合,希望帮助大家快速掌握。临考跟着老师抓核心分值>>
第七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考点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是:
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
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
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的格局。
(一)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
应急管理部是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组成部门,依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分别对交通、铁路、民航、水利、电力、建筑、国防工业、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核安全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即行业监管或专业管理。
综合监督管理和行业监督管理初步形成了一个网格式的监管体系。
(二)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
针对某些危险性较高的特殊领域,国家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专门建立了国家监察机制。
如煤矿,国家专门建立了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家设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产煤地区另设立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下设分局,监察机构的人、财、物全部由中央负责,避免实行监察过程中受地方政府的干扰。
煤矿安全的监管比较特殊,实行的是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的方式。
还有其他情况,如交通部门的水交通安全监管。
特种设备的监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体制。
(三)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但是,加强外部的监督和管理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除政府监督外,其他方面的监督也十分重要。如新闻媒体的监督。
其他方面的监督主要有安全技术、管理服务机构的监督,社会公众的监督,工会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的监督。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特征
1.权威性
国家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权威性首先源于法律的授权。法律是由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认可的,体现的是国家意志。
2.强制性
国家的法律都必然要求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其实施。依法行使的监督管理权,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的。
3.普遍约束性
凡有关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都必须接受统一的监督管理。
(五)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
1.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2.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4.坚持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6.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考点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式与内容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式大体可以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种。
1.事前监督管理
事前监督管理有关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的审批,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审查或考核和颁发,以及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审查。
2.事中监督管理
事中监督管理主要是日常的监督检查、安全大检查、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许可证的监督检查等。事中监督管理重点在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主要有两种:
(1)行为监察
(2)技术监察
(1)行为监察。(人、管)
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职工教育培训、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等工作 。 其目的和作用在于提高用人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对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严肃纠正和处理。
(2)技术监察。(物)
是对物质条件的监督检查,包括对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三同时"监察;对用人单位现有防护措施与设施完好率、使用率的监察;对个人防护用品的质量、配备与使用的监察;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危害性较严重的作业场所和特殊工种作业的监察等。其特点是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技术监察多从设备的本质安全入手。
3.事后监督管理
事后监督管理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以及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提出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考点3:煤矿安全监察的方式、内容与程序
(一)煤矿安全监察的方式
(二)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实行的是国家监察、地方监管的体制,国家赋予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督检查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职责。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
(2)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情况。
(3)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情况。
(4)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整改及复查情况。
(5)煤矿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6)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结合辖区煤矿实际确定的其他监督检查内容。
(三)煤矿安全监察的程序
(1)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程序启动
(2)执法准备,包括编制执法计划、制定具体执法预案、安排人员并携带相关仪器、资料等。
(3)现场检查,包括出示证件、现场监察等。现场监察分地面或井下监察。
(4)整改复查。
(5)行政处罚。
(6)监察建议和文书移送。
(7)结案归档。
考点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制
我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负责的部门是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地方是指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内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内设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各地市设安全监察科,工业发达的县或县级市设安全股。各地建有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考点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方式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