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压力管道的结构要求
压力管道由于输送的流体具有毒性、燃爆性和腐蚀性,且又有高温、高压、低温等特殊操作条件,使其具有相当大的危险性。因此,压力管道系统结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耐压强度:承受管内流体作用于管道上的压力(内压或外压)、温度所引起的应力及其长期、反复的影响,如蠕变和疲劳等;
密封性:阻止管道内部流动的流体泄漏到管道外部空间或流体中;
耐腐蚀性:承受管内流体对管道材料的腐蚀作用。管道材料的耐腐蚀等级分为4级,以年腐蚀速率衡量:充分耐腐蚀≤0.05mm;
耐腐蚀>0.05~0.1mm;
尚耐腐蚀>0.1~0.5mm;
不耐腐蚀>0.5mm;
柔性:管道的柔性是反映管道变形难易程度的一个物理概念。管道在设计条件下工作时,因热胀冷缩、端点附加位移、管道支承设置不当等原因会产生应力过大、变形、泄漏或破坏等影响正常运行的情况。管道的柔性就是管道通过自身变形吸收因温度变化发生尺寸变化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位移,保证管道上的应力在材料许用应力范围内的性能。
为了满足上述条件,管道系统的管道组成件必须使用耐介质腐蚀,有能够在设计规定温度下承受介质作用压力的材料,且有相应的壁厚和密封结构。同时整个管道系统应有适当的支承。
在一些标准规范中,经常出现“剧烈循环条件”这一名词。根据《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的解释,剧烈循环条件是指:管道计算的最大位移应力范围超过0.8倍许用的位移应力范围和当量循环数大于7000或由设计确定的产生相等效果的条件。所谓“位移应力范围”是指:由管道热膨胀产生的位移所计算的应力。计算的最大位移应力范围就是从最低温度到最高温度的全补偿值进行计算的应力。设计对剧烈循环条件下运行的管道,在管道组成件的选用、管子和管件的最小厚度、无损检测的要求等均有特殊的规定。
三、压力管道的分类和分级
管道的用途广泛,品种繁多。不同领域内使用的管道,其分类方法也不同。一般可以按用途、主体材料、敷设状态和输送介质等管道使用特性进行分类。具体情况可见图1。
在一般法规、标准、规范中,为了便于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管理和检验,往往根据介质的特性和设计参数采用综合分类、分级的方法,同时,在各行业的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和维修、检验规程之间,对管道的分级或分类尚存在差异。如:
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中的流体根据状态、性质和设计参数分为A1、A2、B、C、D五类。A1类为剧毒介质;A2类为有毒介质B 类为可燃介质;C类、D类为非可燃、无毒介质,其中设计压力小于等于1MPa,且设计温度为-29~186℃的为D类。化工、石油化工和电力等行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对管道的分级或分类如下:
化工行业标准《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20225—95按流体特性和设计参数分为A、B、C、D四类。基本与国家标准一致,但将有毒介质管道划入B类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