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l59—2004)规定了测定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的正确空气采样方法。空气中不同理化特性的物质,其采样测定方法和要求各有不同。因此,在监测时,就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正确设计空气采样方案。在执行监测任务时,必须按监测规范的要求进行采样。如果该毒物容许限值是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就应按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测定法进行采样,最后计算8h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如果按该毒物特点应测定短时间接触限值,则应按STEL测定方法要求,在15min完成采样,算出15min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如该毒物定有上限值,则应按上限值测定法要求进行采样。以上3种采样方法都强调了采样时间。在采样空间上可分为区域采样和个体采样两种方式。
区域采样是在有害物质发生源附近工人活动的区域,选择一些能反映工人实际接触状况的有代表性的监测点(可绘成车间平面示意图标明监测点),在工人不同活动时进行采样,同时记录各种活动的次数和持续时间。这种采样测定的结果,可以用来评价有害物质的来源、污染程度、分布情况和卫生技术措施效果等。
个体采样是利用佩戴在工人身上的个体采样器,在一个工作班内连续不断地采集空气样品,然后进行检验分析。其结果可以反映一个工人在一个工作班的各种不同活动中,所接触的累积量或平均接触水平。
有些化学物质(如氯气、一氧化碳)可采用检气管测定。检气管是一种把采样和分析结合起来的快速简易监测器,当场即可显示测定结果,但它只能反映空气中毒物的瞬间约略浓度,不能代表一段时间内的平均浓度。另一种简易快速的测定法是采用特制的能与有害物质起显色反应的试纸,也能当场显示大致的结果。检气管和试纸法测得的结果虽不够精密、准确,但具有简便、快速等优点,灵敏度尚能满足一般监测的要求。为了防止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对于以急性作用为主的毒物,还可以在生产场所装设报警器。当空气中毒物浓度超过容许浓度时,这种装置能迅速发出报警信号,以便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如开动事故通风系统、疏散工作人员到安全地带等。
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l—2002)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贯彻实施后,为与新的卫生标准相配套,将《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采样规范》(WSl—1996)和《作业场所空气中金属样品采集方法》(WS/T16—1996)修改合并,形成《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并替代WSl—1996、WS/T16—1996。该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有毒物质和粉尘)监测的采样方法和技术要求。涵盖了有毒物质和粉尘监测的采样方法,适用于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的监测。
(一)采样的基本要求
采样规范除要求采样必须满足工作场所有害物质职业接触限值、职业卫生评价、工作场所环境条件对采样的要求外,还规范了一些具体的要求。
(1)在采样的同时应作对照试验,有样品的空白对照。
(2)采样时应避免有害物质直接飞溅和阻隔。
(3)采样人员在采样时应注意个体防护;在易燃、易爆工作场所采样,应采用防爆型空气采样器。
(4)采样过程中应保持采样流量稳定。
(5)按新的采样规范所规定的标准方法采样。
(6)在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的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样品的污染。
(二)采样前的准备
为正确选择采样点、采样对象、采样方法和采样时机等,.必须在采样前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必要时可进行预采样。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作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助材料,生产的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物等的种类、数量、纯度、杂质及其理化性质等。
(2)工作流程,包括原料投入方式、生产工艺、加热温度和时间、生产方式和生产设备等。
(3)工作状况,包括作业人员数量,在工作地点停留时间,工作方式,接触有害物质的程度、频度及持续时间等。
(4)工作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的产生和扩散规律、存在状态、估计浓度等。
(5)工作地点的卫生状况和环境条件、卫生防护设施及其使用情况、个人防护设施及使用状况等。
(三)采样类别
空气监测类型及采样要求见表5—2。
(四)采样方式及采样要求
1.定点采样
1)采样点的选择原则
(1)选择有代表性的工作地点,其中应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作业人员接触时间最长的工作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