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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技术辅导: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来源:233网校 2008年3月22日

【考试大纲要求】:
了解与职业危害控制相关的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教材内容】:
第四节有关的规范与标准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 5817—1986)规定了生产性粉尘(放射性粉尘、有毒性粉尘除外)危害程度分级,分级指标有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L/(d•人)],粉尘浓度超标倍数。该标准将具有人体致癌性的石棉尘,列入游离二氧化硅大于70%一类。
(一)使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区分工人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的大小,是职业卫生管理的依据,但不适用于放射性粉尘及引起化学中毒的危害性粉尘。
(二)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方法
根据生产性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以及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3项指标,按表5一l划分生产性粉尘危害程度级别。 
二、《高温作业分级》(GB/T 4200—1997)
《高温作业分级》是我国特有的劳动安全卫生分级管理标准。它规定了高温作业环境热强度大小的分级,适用于对高温作业实施安全卫生分级管理。
(一)基本定义
1.生产性热源
生产性热源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能够产生和散发热量的生产设备、产品或工件等。
2.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是指作业人员进行生产操作或为了观察生产情况需要经常或定期停留的地点。若生产劳动需要,作业人员在车间内不同地点进行操作,则整个车间称为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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