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高处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2)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应接受安全知识教育;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教育。
(3)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4)施工单位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5)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须设隔离设施。
(6)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
(7)在风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8)应设置联系信号可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9)高处作业时,工程项目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5.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事项
(1)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必要时停止作业。
(2)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时,必须对各类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校正修理使之完善。
(3)现场的冰霜水雪等均须清除。
(4)搭拆防护棚和安全设施,需设警戒区、有专人防护
(考试大注册安全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