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联轴器等的防护。一切突出于轴面而不平滑的部件(键、固定螺钉等)均增加了轴的危险因素。联轴器上突出的螺钉、销、键等均可能给工人带来伤害。因此对联轴器的安全要求是其上没有突出的部分,也就是采用安全联轴器。但这样并没有彻底排除隐患,根本的办法就是加防护罩,最常见的是Ω型防护罩。
轴上的键及固定螺钉必须加以防护。为了保证安全,螺钉一般应采用沉头螺钉,使之不突出轴面;更加安全的方法则是增设防护装置。
二、机械生产伤害的类型及对策
(一)机械伤害类型
机械装置运行过程中存在着两大类不安全因素。一类是机械危害,包括夹挤、碾压、剪切、切割、缠绕或卷入、或刺伤、摩擦或磨损、飞出物打击、高压流体喷射、碰撞或跌落等危害;另一种称为非机械危害,它包括了电气危害、噪声危害、振动危害、辐射危害、温度危害等。
在机械行业,存在以下主要危险和危害:
(1)物体打击:是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主体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是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飞落、挤压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4)起重伤害:是指各种超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物体(吊具、吊重物)打击等造成的伤害。
(5)触电:包括各种设备、设施的触电,电工作业的触电,雷击等。
(6)灼烫:是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的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的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7)火灾伤害:包括火灾造成的烧伤和死亡。
(8)高处坠落: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害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9)坍塌:是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建筑物坍塌等。不包括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10)火药爆炸:是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1)化学性爆炸:是指可燃性气体、粉尘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接触引爆物体时发生的爆炸事故(包括气体分解、喷雾、爆炸等)。
(12)物理性爆炸:包括锅炉爆炸、容器超压爆炸等。
(13)中毒和窒息:包括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
(14)其他伤害:是指除上述以外的伤害,如摔、扭、挫、擦等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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