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设施使用安全技术
(1)游乐设施安全装置要求
1)根据游乐设施的性能、结构及运行方式的不同,必须设置相应形式的安全装置。
2)观览车必须能够正反向转动,停车开关应设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3)提升机构应当安全可靠,在运行中不允许出现爬行、窜动及异常振动现象。
4)靠摩擦力提升的,摩擦面之间不允许有明显的相对滑动。
5)载人装置在额定载荷下,停在提升段任意位置,提升机构应能平稳启动。
6)提升段应设疏导乘客的安全通道。
7)在有可能导致人体、物体坠落而造成伤亡的地方,应设置安全网,安全网的连接应可靠,安全网的性能应符合GB5725-1997《安全网》中关于平网的要求。
8)游乐设施的机械部分应有防护罩或其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乘客接触。坐席的内部或外部等凡乘客可能接触到的地方,应光滑无棱角、尖片、突出的钉、螺丝或其他有可能引起人员受伤的物体。
9)高度20m以上的游乐设施,在高度10 m处应设有风速计。
(2)游乐设施安全检查要求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游乐设施的年检、月检、回检制度,严禁带故障运行。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
1)对使用的游乐设施,每年要进行1次全面检查,必要时要进行载荷试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速等机构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
2)月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①各种安全装置;
②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
③绳索、链条和乘坐物;
④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
⑤备用电源。
3)日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①控制装置、限速装置、制动装置和其他安全装置是否有效及可靠;
②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
③各易磨损件状况;
④门联锁开关及安全带等是否完好;
⑤润滑点的检查和加添润滑油;
⑥重要部位(轨道、车轮等)是否正常。
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