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单位应进行场(厂)内机动车辆的自我检查、每日检查、每月检查和年度检查。
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涉及安全的主要部件
1高压胶管(通过耐压试验、长度变化试验、爆破试验、脉冲试验、泄露试验等检测);2货叉(通过重复加载的载荷试验检测);3链条(板式链和套筒滚子链);4转向器;5制动器(行车制动器和停车制动器);6轮胎;7安全阀(常用为溢流安全阀);8护顶架(超过1.8m的工业车辆必须设置);9其他。
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技术
1、单斗挖掘机
挖掘机正铲作业时,除松散土壤外,其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不应超过机械本身性能规定。在拉铲和反铲作业时,履带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0m,轮胎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5m。
每行走500-1000m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轮滑。
2、叉车
当物件质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100mm后检查机械的稳定性,确认无超载现象后,方可运送。
3、平板拖车
拖车搭设的跳板应坚实,与地面夹角:在装卸履带式起重机、挖掘机、压路机时,不应大于15°;装卸履带式推土机、拖拉机时,不应大于25°。
4、自卸汽车
不得边卸料边行驶;严禁在斜坡侧向倾卸;严禁在车厢内载人。
5、静作用压路机
当土的含水量超过30%是不得碾压,少于5%时,宜洒水。
一般距路基边缘不应少于0.5m,山路时不应少于1m;前后两台压路机间不得小于3m。
8、推土机
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进行碾碎石块的作业。
四、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检修安全技术
分为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两种。定检周期,每年一次。
检验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和复检不合格。
检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检验专用机动车辆的支撑地面应平整、坚实,坡道的坡度不超过10%;
2、检验场地应有足够的空间,避开周围障碍物;
3、试验时环境温度须在-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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