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航空运输安全技术
一、航空运输安全基础知识
(一)航空安全基础知识
1、保障航空安全的基本要素包括优秀的飞行人员、适航的航空器、安全的交通运行和无暴力干扰的运行环境。
3、空防安全
空防安全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劫机炸机,防止罪犯利用航空器外逃。
(二)民航运行和管理基础知识
对于民用航空器飞行安全的运行范围的几种不同界定:
第一种是从跑道上起飞滑跑开始,到降落跑道上滑跑结束止;
第二种是从停机坪上滑行开始起,至航空器在停机坪上停止时止
第三种是从航空器启动发动机起,至航空器关闭发动机止;
第四种是从旅客和机组登上航空器时起,至旅客和机组走出航空器止。
*民用航空的运行控制实际是指航空公司的运行控制。其核心本质在于:一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控制航空公司中飞机、航班、机组这3种与运行密切相关的动态资源,,使航班在整个运行周期内能最安全、最有效地利用资源,以达到提高生产力和降低运行成本的目的。运行控制系统是安全运作的保障,包括5大功能模块:飞行计划系统、飞行跟踪系统、动态控制系统、载重平衡计划、机组管理。
二、民航安全影响因素。包括3大类:人员、设备、管理。
(一)人员因素
人员是影响民航安全的关键因素,包括飞行人员和乘机旅客。人员因素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因素。
飞行人员,即航空人员,分为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
(二)设备因素
包括航空器和空港。
属初始适航不合格的有设计不完善和制造质量差,50%;持续适航不合格有维修不良和使用陈旧材料,40%。
空港:飞行区、候机楼区、地面运输区。
三、民航安全技术措施
包括民航安全设计技术、民航安全监控与检测技术、民航安全救援技术和民航安全信息系统等。
航空器维修技术可分为:航线维护、初级维护和高级维护三类。
航空飞行事故分特别重大、重大和一般三个等级。
特别重大飞行事故:死亡人数≥40人;航空器失踪,且机上人员≥40人。
重大飞行事故:死亡人数1-39人;航空器严重损坏或迫降在无法运出的地方;航空器失踪,机上1-39人。
一般飞行事故:人员重伤,重伤人数≥10人;≤5.7t的航空器损坏或损失;5.7-50t航空器的一般损坏,修理费为10%;>50t的航空器的一般损坏,维修费为5%。
航空地面事故等级:特别重大(死亡≥4人或损失≥500万元)、重大(死亡≤3人或损失100万-500万元)和一般(人员重伤或损失30万-100万元)三个等级;
航空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发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区管理局报告,管理局应在事发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民航局事故调查职能部门报告。民航局应在事发后30天内向国际民航组织提交初始报告。
飞行事故发生后,要执行的三个报告制度:初始报告、继续报告和最终报告。
航空事故应急救援等级分为紧急出动、集结待命、原地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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