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水路运输安全技术
一、水运安全基础知识
水运交通事故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小事故5类。
船舶重大隐患定义为:船舶由于严重违章,操作人员过失,机电设备故障或其他因素等,虽未直接造成伤亡或经济损失,但潜伏着极大险情,严重威胁船舶、人员安全及性质严重的重大隐患。
二、水运交通危险有害因素和隐患分析
概括起来,水运交通事故的发生,与外界条件、技术故障、不良的航行条件、导航失误等因素密切相关。
三、水运交通安全技术措施
(一)船舶航行定位与避碰
1、船舶导航与定位
1)航向。有3种:罗经直接指示的罗经航向、罗经误差修正的真航向、风流引起的航迹向。
测定船首方向的主要仪器包括磁罗经和陀螺罗经。
2)定位。分为岸基定位和星基定位。
岸基定位包括肉眼利用罗经、雷达、劳兰C的双曲线导航系统。
星基定位包括天文定位和卫星导航系统。
2、船舶操纵与避碰
自动操舵大致分为2类:一类为航向保持系统、另一类是航迹保持系统。
(二)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
VTS由VTS机构、使用VTS的船舶和通信3部分组成。其设备有:雷达监测系统、通信系统和计算机系统。
(三)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报警、通信、寻位、播发海上安全信息。
(四)特种货物与危险货物运输管理
1、重大件货物的装运管理
我国规定,远洋运输中单件质量超过5t或长度超过9m;在沿海运输中单件超3t或长度超12m;
国际规定,单件超40t或12m或高度、宽度超过3m。
2、危险货物运输与管理
分为9大类:①爆炸品②气体③易燃液体④易燃固体⑤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⑥有毒物质和有感染性物质⑦放射性物质⑧腐蚀品⑨杂类危险货物和物品。
危险货物的包装分为通用包装和专用包装2类。通用包装适用于3、4、5类,专用包装使用1、6、8类。
按危险程度通用包装分为Ⅰ、Ⅱ、Ⅲ类。Ⅰ类高危,Ⅱ类中危,Ⅲ类低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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