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起重机械检验检修安全技术
1.检验类别
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的规定,检验类别分为首次检验和定期检验。
首次检验是指设备投入使用前的检验。
定期检验是指在使用单位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监察的基础上,由检验机构进行的定期检验。
2.检验周期
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如下:
(1)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
(2)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其中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
性能试验中的额定载荷试验、静载荷试验、动载荷试验项目,首检和首次定期检验时必须进行,额定载荷试验项目,以后每间隔1个检验周期进行1次。
3.检验内容
(1)定期检验的内容
1)技术文件审查,作业环境和外观检查,司机室检查。
2)金属结构检查: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端梁、吊具横梁等)无明显变形,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螺栓和销轴等连接无松动,无缺件、损坏等缺陷,箱型起重臂(伸缩式)侧向单面调整间隙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3)检查起重机械大车、小车轨道是否存在明显松动,是否影响其运行;检查电气与控制系统,液压系统,主要零部件(主要零部件包括吊钩、钢丝绳、滑轮、减速器、开式齿轮、车轮、联轴器、卷筒、环链等)。
4)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检查:包括制动器,超速保护装置,起升高度(下降深度)限位器,料斗限位器,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防风防滑装置,防倾翻安全钩,缓冲器和止挡装置,应急断电开关,扫轨板下端(距轨道),偏斜显示(限制)装置,连锁保护装置,防后翻装置和自动锁紧装置,断绳(链)保护装置,强迫换速装置,回转限制装置,防脱轨装置,起重量起升速度转换连锁保护装置,专项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等。
5)性能试验:空载试验,额定载荷试验。
(2)首次检验的内容。除了上述定期检验内容外,还应附加下列检验项目:
1)产品技术文件
①起重机械设计文件,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和电气、液压系统原理图。
②产品技术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维修说明等。
③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④产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2)性能试验
①静载荷试验。
②动载荷试验。
4.检验结论
检验结论分为合格、复检合格、不合格和复检不合格四种。
(1)检验项目全部合格,综合判定为合格。检验项目有不合格项,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2)对于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后,由检验机构对该起重机械进行复检,原不合格项目全部合格,综合判定为复检合格;原不合格项目仍有不合格项,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综合判定为复检不合格。
5.起重机械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1)检验人员到达检验现场,应当首先确认使用单位的检验准备工作:
1)拆卸需要拆卸才能进行检验的零部件、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拆除受检部位妨碍检验的部件或者其他物品。
2)将起重机械主要受力部件、主要焊缝,严重腐蚀部位,以及检验人员指定部位和部件清理干净,露出金属表面。
3)需要登高进行检验(高于地面或固定平面3m以上)的部位,采取可靠安全的登高措施。
4)满足检验和安全需要的安全照明;工作电源,以及必要的检验辅助工具或者器械。
5)需要固定后方可进行检验的可转动部件(包括可动结构),固定牢靠。
6)需要进行载荷试验的,配备满足载荷试验所规定质量和相应型式的试验载荷。
7)现场的环境和场地条件符合检验要求,没有影响检验的物品;设施,并且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8)需要进行现场射线检测时,隔离出透照区,设置安全标志。
9)防爆设备现场,具有良好的通风,确保环境空气中的爆炸性气体或者可燃性粉尘物质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相应规定。
10)环境温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11)电网输入电压正常,电压波动范围能满足被检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
12)检验现场清洁,不应有影响检验正常进行的物品、设备和人员,并放置表明现场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13)落实其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防护措施。
(2)检验人员在检验现场,应当认真执行使用单位有关动火、用电、高空作业、安全防护、安全监护等规定,配备和穿戴检验必需的个体防护用品,确保检验工作安全。
检验人员应要求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负责现场安全监护。
6.起重机械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应制定设备检修作业方案,落实人员、组织和安全措施。
(2)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包括: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作业现场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施工项目、任务、方案和安全措施等。
(3)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应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5)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应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6)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7)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8)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9)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10)检修作业个体防护装备要求
1)工作时必须穿合适的工作服、工作鞋。不得带戒指及其他饰物。
2)当使用电钻、切割、焊接、浇筑巴氏合金时,在空气中含有较多尘屑的地方工作时,都必须使用保护面罩,保护眼镜。
3)在搬运物件时,必须戴上手套,但切勿戴手套接近运动中的器械。
4)除非已经提供某些防护措施,当工作场地高度超过两米而有坠落危险时,必须戴上安全帽,安全带必须系在牢固物件上。
7.起重机械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机械设备检修的安全要求
1)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检修人员,应熟悉相关的图样、资料及操作工艺。
2)检修设备时,严格执行设备检修操作牌制度。
3)确保设备的安全防护、信号和联锁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检修中应按规定方案拆除安全装置,并有安全防护措施。检修完毕,安全装置应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的变更,应经安全部门同意,并作好记录、及时归档。
5)焊接或切割作业的场所,应通风良好。电、气焊割之前,应清除工作场所的易燃物。
6)高处作业,应设安全通道、梯子、支架、吊台或吊架。楼板、吊台上的作业孔,应设置护栏和盖板。脚手架、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路,应有防滑措施并经常清扫。高处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帽。
7)不准跨越正在运转的设备,不准横跨运转部位传递物件,不准触及运转部位;不准站在旋转工件或可能爆裂飞出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进行操作、调整、检查设备,不准超限使用设备机具;禁止在起吊物下行走。
8)在检修机械设备前,应在切断的动力开关处设置“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或采取防止电源意外接通的技术措施。非工作人员禁止摘牌合闸。一切动力开关在合闸前应细心检查,确认无人员检修时方准合闸。
9)出现紧急情况和事故状态时,按有关抢险规程和应急预案处置。
(2)电气设备检修的安全要求
1)保证安全距离。在10kV及其以下电气线路检修时,操作人员及其所携带的工具等与带电体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
2)清理作业现场。应对检修现场妨碍作业的障碍物进行清理,以利检修人员的现场操作和进出活动。
3)断电防护。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4)防止外来侵害。检修现场情况十分复杂,在检修作业前,应巡视一下周围,看有无可能出现外来侵害,如带电线路的有效安全距离如何,检修现场建筑物拆旧施工防护如何等。如果存在外来侵害,应在检修前做好安全防护。
5)集中精力。检修作业中不做与检修作业无关的事,不谈论与检修作业无关的话题,特别是进行紧急抢修作业时更是如此。
6)谨慎登高。如果在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要牢固可靠,并且人员要站稳。在2m以上的脚手架上检修作业,要使用安全带及其他保护措施。
7)防火措施。检修过程中,若需要用火时,要检查一下动火现场有无禁火标志,有无可燃气体或燃油类。当确认没有火灾隐患时,方能动火。如果用火时间长、温度高、范围大,还应预先准备好灭火器具,以防不测。
8)防止群体作业相互伤害。如果确需多人共同作业,要预先分析一下可能发生危险的位置和方向,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后再进行作业。多人作业时,相互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相互碰伤。如果作业人员手中持有利器进行作业,其受力方向应引向体外,并且在作业前看一下周围,提醒他人不得靠近。
(1)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
(2)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其中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
性能试验中的额定载荷试验、静载荷试验、动载荷试验项目,首检和首次定期检验时必须进行,额定载荷试验项目,以后每间隔1个检验周期进行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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