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分类》(GB/T4968—2008)按物质的燃烧特性将火灾分为6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灰烬,如木材、棉、毛、嘛、纸张火灾等;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E类火灾:指带电火灾,是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如发电机、电缆、家用电器等;
F类火灾:指烹饪器具内烹饪物火灾,如动植物油脂等。
2.按照一次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产直接损失金额,火灾划分为3类:
(1)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户数50户以上;烧毁财物损失100万元以上。
(2)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火灾: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户30户以上;烧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不具有前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四)火灾基本概念及参数
1.闪燃
可燃物表面或可燃液体上方在很短时间内重复出现火焰一闪即灭的现象。闪燃往往是持续燃烧的先兆。
2.阴燃
没有火焰和可见光的燃烧。
3.爆燃
伴随爆炸的燃烧波,以亚音速传播。
4,自燃
是指可燃物在空气中没有外来火源的作用下,靠自热或外热而发生燃烧的现象。根据热源的不同,物质自燃分为自热自燃和受热自燃两种。
5.闪点
在规定条件下,材料或制品加热到释放出的气体瞬间着火并出现火焰的最低温度。闪点是衡量物质火灾危险性的重要参数。一般情况下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
6.燃点
在规定的条件下,可燃物质产生自燃的最低温度。燃点对可燃固体和闪点较高的液体具有重要意义,在控制燃烧时,需将可燃物的温度降至其燃点以下。一般情况下燃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
7.自燃点
在规定条件下,不用任何辅助引燃能源而达到引燃的最低温度。液体和固体可燃物受热分解并析出来的可燃气体挥发物越多,其自燃点越低。固体可燃物粉碎得越细,其自燃点越低。一般情况下,密度越大,闪点越高而自燃点越低。比如,下列油品的密度:汽油<煤油<轻柴油<重柴油<蜡油<渣油,而其闪点依次升高,自燃点则依次降低。
8.引燃能、最小点火能
引燃能是指释放能够触发初始燃烧化学反应的能量,也叫最小点火能,影响其反应发生的因素包括温度、释放的能量、热量和加热时间。
9.着火延滞期(诱导期)
对着火延滞期时间一般有下列2种描述:着火延滞期时间指可燃性物质和助燃气体的混合物在高温下从开始暴露到起火的时间;混合气着火前自动加热的时间称为诱导期,在燃烧过程中又称为着火延滞期或着火落后期,单位用ms表示。
(五)典型火灾的发展规律
通过对大量的火灾事故的研究分析得出,典型火灾事故的发展分为初起期、发展期、最盛期、减弱期和熄灭期。
初起期是火灾开始发生的阶段,这一阶段可燃物的热解过程至关重要,主要特征是冒烟、阴燃;
发展期是火势由小到大发展的阶段,一般采用T平方特征火灾模型来简化描述该阶段非稳态火灾热释放速率随时间的变化,即假定火灾热释放速率与时间的平方成正比,轰燃就发生在这一阶段;
最盛期的火灾燃烧方式是通风控制火灾,火势的大小由建筑物的通风情况决定;熄灭期是火灾由最盛期开始消减直至熄灭的阶段,熄灭的原因可以是燃料不足、灭火系统的作用等。
由于建筑物内可燃物、通风等条件的不同,建筑火灾有可能达不到最盛期,而是缓慢发展后就熄灭了。典型的火灾发展过程如图4—1所示。
(六)燃烧机理
1.活化能理论
2.过氧化物理论
3.链反应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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