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航空运输安全技术
一、航空运输安全基础知识
(一)航空安全基础知识
1.保障航空安全的基本要素
保障航空安全的基本要素包括优秀的飞行人员、适航的航空器、安全的交通运行和无暴力干扰的运行环境。
2.航空安全管理与航空系统安全理论
航空安全管理沿用了泰罗的“科学管理”,即按照科学所揭示的客观规律对航空生产安全进行计划、决策和组织,把生产者、生产工具和生产对象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从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航空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航空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一是制订并监督执行各种条例、规范,一是开展旨在预防安全事故的各种活动。
系统安全是现代安全科学的基本理论思想。航空系统安全理论,就是从系统观点出发,采用系统工程方法,分析民用航空系统中影响航空安全的各种因素及其相互联系与结构,研究安全信息的合理流动与充分利用,安全管理的报考过程及其优化等问题,目的是建设安全的民用航空系统,预防航空事故的发生。
3.空防安全
做好空防工作要从“防、反”两个方面着手,它涉及政府、机场、航空承运人、机组,甚至还关系到旅客的协作配合。
(二)民用航空运行和管理基础知识
1.民航飞行安全
民航飞行安全,是指航空器在运行中处于一种无危险的状态,也即指民用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不出现由于民用航空器质量和飞行组操纵原因以及其他各种原因而造成民用航空器上的人员伤亡和航空器损坏的事件。
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对于民用航空器飞行安全的运行范围有不同的界定。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指航空器从跑道上起飞滑跑开始时起,到航空器在跑道上降落滑跑结束时止的时间内,不出现航空器上的人员伤亡和航空器损坏事件;
第二种是指航空器为了执行飞行任务从停机坪上滑行开始时起,到航空器在停机坪上停止时止的时间内,不出现航空器上的人员伤亡和航空器损坏的事件;
第三种是指航空器为了执行飞行任务从航空器开始启动发动机时起,到航空器结束飞行任务关闭发动机时止的时间内,不出现航空器上的人员伤亡和航空器损坏的事件;
第四种是指航空器为了执行飞行任务从旅客和机组登上航空器时起,到旅客和机组走下航空器时止的时间内,不出现航空器上的人员伤亡和航空器损坏的事件。
2.民用航空的运行控制
民用航空的运用控制实际是指航空公司的运行控制。其核心本质在于:以科学的管理和先进的技术,控制航空公司中飞机、航班、机组这3种与运行密切相关的报考资源,使航班在整个运行周期内能最安全、最有效地利用资源,以达到提高生产力和降低运行成本的目的。运行控制系统是安全运作的保障,它包括5大功能板块:飞行计划系统、飞行跟踪系统、报考控制系统、载重平衡计划、机组管理。
为保证上述系统的正常运作,除配套的各类信息数据库和辅助系统外,还应将机务、客运、航班、飞行、客舱、货运协调人员和公司值班经理集中办公,实行资源共享,提高效率。
3.客舱安全管理
客舱安全管理是指在航空器内部(驾驶舱、客舱及货舱内)进行的一种特殊的安全管理,其目的是通过规范驾驶人员、乘务人员和乘机旅客的行为举止,服务技能和程序,共同创造一个航空器正常运行和舒适、和谐的旅行环境。
客舱安全管理应做到:在正常运行状态下,机组能不受干扰,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机组能正确处置,使旅客的人身安全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有效防止和制止机内犯罪行为,维护航空器正常运行环境和保证旅客人身安全;防止旅客误动机舱内开关、手柄等禁止动用的装置影响航空器安全运行;能正确识别爆炸物和航空器承运的危险品标识,了解一般处置程序,一旦发现机上有爆炸物或危险品事故发生时,能正确控制和疏散乘机旅客,正确处理事件以减少其可能的危害程度。
在客舱安全管理中,政府、航空营运人和飞行机组成员应明确分工、各尽其责。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航空器客舱的适航标准、审核航空营运人紧急程序及有关应急方面的训练大纲、考核航空营运人等。航空营运人的主要职责是:保证航空器客舱安全设备的持续适航,完成定时检查维修;明确执行飞行任务机组成员在应急处置程序中的分工和职责;保证完成涉及客舱安全的有关人员的应急程序和有关知识的训练;保证落实飞行任务机组
人数配额标准规定;必须将其进行国际飞行的飞机携带的应急和救生设备开列清单,以便随时能立即将清单提供给救援协调中心。飞行机组成员的主要职责是:每一机组成员必须明确紧急时或紧急撤离时必须执行的任务、职责以及同其他机组成员间的关系;起飞前检查应急设备处于立即可用状态;机组成员,特别是客舱乘务员配额数要符合紧急撤离时的最低要求;机长必须保证在飞行中有紧急情况时,指示所有机上人员采取适合当时情况的应急措施;客舱乘务员要在航空技术管理规程规定上完成客舱安全所需要的各项“软件”工作。
3.飞行运行管理体系
为进一步完善、规范飞行管理,航空公司要在遵守国家法规条例的条件下,结合自己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及制定的各类规定并将其分别纳入相关规范、手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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