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
第一节 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知识
一、危险化学品概念及类别划分
1.危险化学品的概念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化学品。
2.化学品危险性类别的划分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13690-2009)将危险化学品分为3大类。第1类含爆炸物等16类;第2大类,含急性毒性等10类; 第3类,含危害水生环境等7类。
二、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险特性
1. 燃烧性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中的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有机过氧化物等,在条件具备时均可能发生燃烧。
2.爆炸性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危险化学品的均可能由于其化学性和易燃性引发爆炸事故。
3.毒害性
许多危险化学品可通过一种或多种途径进入人体和动物体内,当其在人体积累达到一定量时,便会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和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
4.腐蚀性
强酸、强碱等物质能对人体组织、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接触人的皮肤、眼睛、或肺部、食道等时,会引起表皮组织发生破坏作用而造成灼伤。内部器官被灼伤后可引起炎症,甚至会造成死亡。
5.放射性
放射性危险化学品通过放出的射线可阻碍和伤害人体细胞活动机能并导致细胞死亡。
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内容及要求
(一)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国际上称作化学品安全信息卡,简称CSDS(Chemical SafetyData Sheet)或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是一份关于化学燃爆、毒性和环境危害以及安全使用、泄漏应急处置、主要理化参数、法律法规等方面信息的综合性文件。
作为最基础的技术文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主要用途是传递安全信息,其主要作用体现在:
(1)是化学品安全生产、安全流通、安全使用的指导性文件;
(2)是应急作业人员进行应急作业时的技术指南;
(3)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处置、贮存和使用各环节制订安全操作规程提供技术信息;
(4)为危害控制和预防措施的设计提供技术依据;
(5)是企业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标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 16483-2000)要求,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包括16大项近70个小项的安全信息内容,具体项目如下:
(1)化学品及企业标识。主要标明化学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应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
(2)成分,组成信息。标明该化学品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纯化学品,应给出其化学品名称、通用名和商品名、分子式、相对分子质量、浓度以及化学文摘索引登记号(CAS号)。混合物,应给出每种组分及其比例,尤其要给出危害性组分的浓度或浓度范围。
(3)危险性概述。简要概述该化学品最重要的危害和效应,主要包括:危险类别、侵入途径、健康危害、环境危害、燃爆危险等信息。
(4)急救措施。主要指现场作业人员受到意外伤害时,所需采取的自救或互救的简要处理方法,包括:眼睛接触、皮肤接触、吸入、食入的急救措施。
(5)消防措施。说明合适的灭火剂及灭火方法和因安全原因禁止使用的灭火剂,以及消防员的特殊防护用品;并提供有关火灾时化学品的性能、燃烧分解产物以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等资料。
(6)泄漏应急处理。指化学品泄漏后现场可采用的简单有效的应急措施、注意事项和消除方法,包括:应急行动、应急人员防护、环保措施、消除方法等内容。
(7)操作处置与储存。主要指化学品操作处理和安全储存方面的信息资料,包括:操作处置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安全储存条件和注意事项。
(8)接触控制价体防护。主要指为保护作业人员免受化学品危害而采用的防护方法和手段,包括:最高容许浓度、工程控制、呼吸系统防护、眼睛防护、身体防护、手防护、其他防护要求。
(9)理化特性。主要描述化学品的外观及理化性质等方面的信息。
(10)稳定性和反应活性。主要叙述化学品的稳定性和反应活性方而的信息。
(11)毒理学资料。主要提供化学品的毒性、刺激性、致癌性等信息。
(12)环境生态学资料。主要叙述化学品的环境生态效应和行为,包括迁移性、降解性、生物累积性和生态毒性等。
(13)废弃处置。提供化学品和可能装有有害化学品残余的污染包装的安全处置方法及要求。
(14)运输信息。主要指国内、国际化学品包装与运输的要求及运输规定的分类和编号,包括:危险货物编号、包装类别、包装标志、包装方法、UN编号及运输注意事项等。
(15)法规信息。主要是化学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条款和标准。
(16)其他信息。主要提供其他对安全有重要意义的信息,包括:参考文献、填表时间、填表部门、填表人、数据审核单位等。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由化学品生产供应企业编印,在交付商品时提供给用户;化学品的用户在接收、使用化学品时,要认真阅读技术说明书,了解和掌握化学品危险性,并根据使用的情形制订安全操作规程,选用合适的防护器具,培训作业人员。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从制作之日算起,每五年更新一次,要不断补充信息资料,若发现新的危害性,在有关信息发布后的半年内,生产企业必须对技术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修订。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是用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图9-1是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样例。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1999)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内容、格式和制作等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名称。用中英文分别标明危险化学品的通用名称。名称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标签的正上方。
(2)分子式。可用元素符号和数字表示分子中各原子数,居名称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项可略。
(3)化学成分及组成。标出化学品的主要成分和含有的有害组分、含量或浓度。
(4)编号。应标明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编号和中国危险货物运输编号,分别用UN№和CN№表示。
(5)标志。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GB 13690-1992规定的符号。每种化学品最多可选用两个标志。标志符号居标签右边。
(6)警示词。根据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分别用“危险”、“警告”、“注意”三个词进行危害程度的警示。当某种化学品具有两种及两种以上的危险性时,用危险性最大的警示词。警示词一般位于化学品名称下方,要求醒目、清晰。警示词应用的一般原则参见表9-2:
(7)危险性概述。简要概述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特性、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说明要与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相一致。居于警示词下方。
(8)安全措施。表述化学品在其处置、搬运、储存和使用作业中所必须注意的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简单有效的救护措施等,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9)灭火。若化学品为易(可)燃或助燃物质,应提示有效的灭火剂和禁用的灭火剂以及灭火注意事项。
(10)批号。注明生产日期和生产班次。
(11)提示向生产销售企业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
(12)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
(13)应急咨询电话。填写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应急咨询电话和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
在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安全标签应由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厂前粘贴、挂拴、印刷。出厂后若要改换包装。则由改换包装单位重新粘贴、挂拴、印刷标签。
(2)安全标签应粘贴、挂拴、印刷在危险化学品容器或包装的明显位置;粘贴、挂拴、印刷应牢固,以便在运输、贮存期间不会脱落。
(3)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或包装,在经过处理并确认其危险性完全消除之后,方可撕下标签,否则不能撕下相应的标签。
(4)当某种化学品有新的信息发现时,标签应及时修订、更改。在正常情况下,标签的更新时间应与安全技术说明书相同,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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