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答题
231.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32.制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有效地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33.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234.《安全生产法》适用的范围有哪些?
答: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 。
23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
23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哪些物品?
答: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237.《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提及的特大安全事故是指哪几类?
答:共七类,包括:
(一)特大火灾事故;
(二)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
(五)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
(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
(七)其他特大安全事故。
238.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主要包括哪些?
答:生产经营单位必须
1.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239.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包含哪几方面内容?
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包含的内容为:
(一)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要求;
(二)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程序;
(三)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培训要求;
(五)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240.完善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安全生产条件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设施、设备、场所、环境等“硬件”方面的条件,这些条件是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相配套的。完善的安全生产条件是指:
(一)工作场所方面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二)生产设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特殊的作业场所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41.各级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各级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予以协调、解决。
241.什么是国家标准?
答: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的技术规范。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
242.什么是行业标准?
答:行业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而制定的技术规范。因此在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要求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又没有制定国家标准的前提下,可以制定能保障安全生产的行业标准。
243.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有什么意义?
答:国家第一次以基本法的形式宣布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这就意味着,任何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都必须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在实施责任追究制度时,必须贯彻“责任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坚决克服因人施罚的思想,无论什么人只要违反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就必须坚决予以追究,决不姑息迁就,不了了之。这对于惩罚和教育责任者本人,促使有关人员提高责任心,保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得到遵守,保障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4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哪些职责?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职责为: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45.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有什么规定?
答: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46.防火防爆的一般安全基础知识是什么?
答:(1)从事生产易燃易爆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要严格贯彻执行企业制定的防火防爆规章制度,禁止违章作业;
(3)严禁在从事易燃易爆作业(生产、使用、运输、储存)时或易燃易爆储存场所吸烟或乱扔烟头;
(4)使用、运输、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在工作现场动用明火,须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不要将能产生静电火花的电子品(传呼机、手机等)带入易燃易爆危险场所;
(7)对于车间内配备的一般防火防爆器材,应学会使用,并不要随便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