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起重机械事故
事故 | 类型 |
1、重物失落事故 | (1)脱绳事故 原因:重物的捆绑方法与要领不当;吊装重心选择不当;吊载遭到碰撞、冲击。 (2)脱钩事故 原因:吊钩缺少护钩装置;护钩保护装置机能失效;吊装方法不当;吊钩钩口变形引起开口过大。 (3)断绳事故 原因:超载起吊;起升限位开关失灵;斜吊、斜拉;钢丝绳因长期使用又缺乏维护保养;达到或超过报废标准仍然使用等。 吊装绳破断的原因:①吊装绳夹角太大(≥120°);②拉力超过极限值;③吊装钢丝绳品种规格选择不当;④吊装绳与重物之间接触处无垫片等保护措施。 (4)吊钩断裂事故 原因:吊钩材质有缺陷;吊钩因长期磨损,使断面减小;已达到报废极限标准却仍然使用。 |
2、挤伤事故 | (1)吊具或吊载与地面物体间的挤伤事故; (2)升降设备的挤伤事故; (3)机体与建筑物间的挤伤事故; (4)机体回转挤伤事故; (5)翻转作业中的挤伤事故。 |
3、坠落事故 | (1)从机体上滑落摔伤事故; (2)机体撞击坠落事故; (3)轿厢坠落掉伤事故; (4)维修工具零部件坠落砸伤事故; (5)振动坠落事故; (6)制动下滑坠落事故。 |
4、触电事故 | 触电安全防护措施: (1)保证安全电压; (2)保证绝缘的可靠性; (3)加强屏护防护; (4)严格保证配电最小安全净距; (5)保证接地与接零的可靠性; (6)加强漏电触电保护。 |
5、机体损坏事故 | (1)断臂事故; (2)倾翻事故; (3)机体摔伤事故; (4)相互撞毁事故。 |
二、起重机械操作过程中的“十不吊”(可结合案例出题)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物体质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
3、斜拉物体不吊;
4、重物上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7、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8、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衬垫不吊;
9、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10、钢(铁)水装得过满不吊。
三、起重机械安全正常工作的条件
1、金属结构和机械零部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性和抗屈曲能力。
2、整机必须具有必要的抗倾覆稳定性。
3、原动机具有满足作业性能要求的功率,制动装置提供必需的制动力矩。
四、起重机械安全装置(略举)
1、制动器(带式、块式、盘式)
2、起重量限制器(防止超载)
3、极限力矩限制器(防止回转驱动装置过载)
4、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
5、抗风防滑装置(夹轨器、锚定装置、铁鞋)
五、起重机械使用安全技术
1、起重机司机 | (1)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置零,关闭总电源。重新工作前,应先检查起重机工作是否正常,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常操作。 (2)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不允许同时利用主、副的工作(设计允许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3)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每台起重机都不得超载。吊运时,有关负责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应在场指导。 (4)露天作业的轨道起重机,当风力大于6级时,应停止作业。 |
2、司索工 | (1)对吊物的质量和重心估计要准确,如果是目测估算,应增大20%来选择吊具。 (2)坚持“五不挂” ①起重或吊物质量不明不挂; ②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挂; ③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无衬垫物不挂; ④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报废不挂; ⑤包装松散捆绑不良不挂。 |
温馨提示:文章由作者233网校-djy独立创作完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