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总则十五条,挈领且提纲,
纲举则目张,条条说端详。
一立法宗旨。二适用范围。
三安全方针,第一加预防ж3。
生产经营者※4,要确保安全,
第四条规定,责任担肩上。
主要负责人 ,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规定,千万不能忘。
权利加义务,从业人员事,
第六条规定,人人记心上。
第七条规定,工会职责明,
为职工说话,民主监督强。
政府之职责,领导且有方,
支持加督促,解决问题畅,
第八条规定,级别县以上。
安全生产局,及有关部门,
政府领导下,工作要担纲,
监督加管理,九条明写上。
十条讲标准,制定加修订,
促科技进步,做安全保障。
十一讲宣传,安全意识强,
安全氛围浓,知识普及广。
十二讲中介,技术服务精,
须依法执业,受委托帮忙。
十三究责任,法律为准绳,
事实为依据,按情节衡量。
十四讲科学,技术要先进,
鼓励并支持,应用兼推广。
十五说奖励,抢险救护强,
成绩显著者,奖励又表彰。
※ 注3:即“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的方针。
※ 4:因句子字数所限,
本文中的“生产经营者”均 指《安全生产法》中的“生 产经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