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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辅导: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来源:233网校 2008年2月27日

  (八)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客体是人的生命和健康;犯罪主体是铁路运营单位的职工,包括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客观要件是实施了违反规章制度的违法行为,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主观要件是具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过失。
  (九)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客体是人的生命和健康与公私财产;犯罪主体是交通运输企业和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包括交通运输企业和单位的负责人、管理人员、驾驶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客观要件是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交通肇事的违法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行为;主观要件是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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