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管理
4.1厂长应清楚本厂所有铝镁粉爆炸危险场所的情况,并采取能有效控制铝镁粉爆炸的防爆措施。
4.2厂长应根据铝镁粉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结合本规程,制定本厂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厂级每季度不应少于一次,车间(或工段)每月不应少于一次。
4.3气体、温度、压力等检测仪表应定期校验。
4.4工厂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有关安全法规,使职工了解铝镁粉的爆炸性及爆炸条件,牢记事故开关、警报器、急救设施、防爆设施和避灾路线的位置、用途和使用方法。对重点岗位职工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4.5厂房、库房等铝镁粉爆炸危险场所不应有非生产性明火。www.Examda.CoM
主要生产厂房所用电气设备应是粉尘防爆型的。
4.6安全、通风、阻爆、隔爆、泄爆等设施应完善有效,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得拆除或弃用。
4.7新建、改建或扩建铝镁粉加工厂(或车间)应进行安全评价。
4.8铝镁粉厂房和库房内不应存放汽油、煤油、苯等易燃物。
4.9铝镁粉厂房和库房不应有漏水现象且相对湿度不得超过75%;雷、雨、风天气应关闭门窗,防止产品潮湿和粉尘飞扬。
5 厂区布置及厂(库)房结构
5.1厂区布置www.Examda.CoM
5.1.1铝镁粉加工厂与居民区、重要公路、非本厂专用铁路、高压输电线路等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00m。
5.1.2厂房的布置应便于房内人员疏散,不应布置成封闭的或半封闭的“口”字形、“冂”字形等。
5.1.3不同的生产工序应分别布置在至少相距15m的单独厂房中。如两厂房的间距小于15m,则其相向墙面中至少应有一面墙能承受14kPa(表压)的爆炸压力,该墙壁不承重,不得有开口。
5.1.4电动机、操作盘(台)等应安装在无粉尘爆炸危险的单独房间内。
5.1.5库房布置应远离生产厂房。中间库房与生产车间应有隔离带或隔离墙。隔离带宽度不应小于30m,用走廊连接;隔离墙应采用耐侧压、不承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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