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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备考: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来源:233网校 2017-01-24 13:29:00
导读:2017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为10月28、29日,从现在起进入备考复习阶段!2017年安全工程师通关方法,全新计划>>下载app手机学习做题

  2017年安全工程师考试10月28日、29日开考,为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7年安全工程师考试重点,本文整理了"2017年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危险物品管理的规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危险物品管理的规定

  1.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2.危险物品的审批监管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目前我国已有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对此做出了规定,如《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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