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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考点笔记:安全工程师权利和义务

来源:233网校 2018-04-22 08:18:00

2018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10月27日、28日。

考点笔记: 安全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 【讲师考点讲解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权利 

1.使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称谓;

2.从事规定范围内的执业活动;

3.对执业中发现的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4.参加继续教育——也是义务

5.使用本人的执业证;

6.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7.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义务 

1.保证执业活动的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

2.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执业水准;

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报告上署名;

4.维护国家、公众的利益和受聘单位的合法权益。

5.保守执业活动中的秘密;

6.不得出租、出借、涂改、变造执业证;

7.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执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的时间——3年内不少于48学时;

继续教育的实施——由部门、省级注册机构按照统一制定的继续教育培训大纲组织实施。中央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可以由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应当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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