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法的特征、分类和效力
法的特征
(1)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的。
(2)法是依照特定程序制定的。
(3)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4)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法的分类
(1)按照法的创立和表现形式所做的分类: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按照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级划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3)按照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对法的分类:实体法和程序法。
(4)按照法律的内容和效力强弱所做的分类: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律。
(5)按照法律效力范围所做的分类:特殊法和一般法(普通法)
法律地位及效力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权威,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普通法的内容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
地方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但高于地方政府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