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全工程师考试将于10月27日、28日进行,其中《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科目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几十部,想都记住非常困难。本文将涉及的相关部分数字进行汇总,方便记忆,拿一分算有一分!最后冲刺复习瓶颈期,临考锁分班带你快速突破>>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1)省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中央管理的企业及所属的不可委托设区的市级进行办理;
2)申请许可证→受理机关(材料不齐,5日内通知补齐)→45日决定是否颁发(不予办法,10日内通知申请人)→10日内颁发;
3)变更许可证申请→受理机关→10内受理;
4)独立生产系统和尾矿库延期:需交①安全现状评价②延期前6个月达到安全标准等级的不提交安全现状评价;
5)采矿证到期→15日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1)发包单位每半年对承包单位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考核一次;
2)金属非金属矿山总发包单位对地下矿山生产系统发包的不超过3家;
3)承包单位每半年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每年一次项目部安全教育考核,编制应急处置方案;
4)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5年以上井下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初中文化人员不低于50%。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1)储存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配备2套全封闭防护服;
2)安全设施验收通过后10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资料不齐,5日内通知补资料)→45日内决定是否颁发(不予颁发,10日内告知)→10日内颁发。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1)安全评价报告(可替代安全评估报告)→15日内→向县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竣工验收前→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风机登记建档工作→向县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评估的(要备案):重大危险源评估满3年的;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 造成人员伤亡或10人以上受伤的;
4)重大危险源电子数据记录保存不少于30天;
5)上一年度重大危险源记录信息→报县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每年1月15日前→报市级安 全监督管理部门→每年1月31日前→报省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每年2月15日前→报国家安监总局;
6)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核销资料→报县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每季度→市级安全监督管理 部门(一级重大危险源)→每半年→省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1)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止的:①危险化学品及附属设施外缘两侧各5米范围种植、取土等挖掘施工、挖塘等;
②危险化学品管道中心线两侧及危险化学品管道附属设施外缘5米范围内有小区、学校等 人口密集建筑物、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生产储蓄场所、变电站配电站等公共设施;
③穿越河流的危险化学品管道中心线两侧500米抛锚、水下爆破作业等;
④危险化学品专用隧道中心线1000米范围内有采石、采矿、爆破等作业。
2)穿越管线施工作业:①在管道中心线两侧5-50米和管道附属设施周边100米范围内,修建公路、铁路、河渠架设、埋设等;
②在管道中心线两侧200米和附属设施周边500米实施爆破、地震法勘探或工程挖掘工程等;
以上作业,施工单位在开工7日前→书面通知(报施工方案)→管道单位→派专人现场管道安全保护指导(施工单位与管道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
《工贸企业有限公司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未设置明显标志、未提供合格劳动用品→县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5万元以下罚款→预期未改,5-20万元罚款,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