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全工程师考试将于10月27日、28日进行,其中《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科目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几十部,想都记住非常困难。本文将涉及的相关部分数字进行汇总,方便记忆,拿一分算有一分!最后冲刺复习瓶颈期,临考锁分班带你快速突破>>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1)高危行业可行性研究时进行安全与评价和安全条件论证2种;其他行业进行安全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2种,形成书面报告;
2)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20日批准(可延长10日);
3)试运行不少于30天,最长不超过180天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1)防护设施设计前20日→验收方案→书面报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2)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验收完成→20日内书面报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开工报告批准15日内,安全措施→报所在地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拆除工程15日内,资料→报所在地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分包专职安全员不少于总数千分之五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1)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安全设施设计→30日审查完毕;
2)安全设施和条件验收→申请验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30日内验收完毕;
3、未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5-10万元罚款;拒不停止生产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吊销采矿许可证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每3年1次安全现状评价;
2)安全设施试运行不得超过6个月(不得超过坝顶高度)→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试运行结束后→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书面报告→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上游式尾坝库堆积1/2或2/3最终设计坝高时→全面勘察→稳定性专项评;
4)运行到设计最高标高前12个月或不再排尾作业1年内(可延长6个月)→完成安全现状评价和闭库设计→闭库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从业人员超过100的食品生产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食品生产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或委托中介服务提供服务;
2)离岗6个月以上进行安全教育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安全条件审查→初步设计完成后→安全设施设计审查(5天不告知即受理)→20天审查(可延长10天);
2)试生产期不少于30天,不超过1年;
3)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每年1月31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一年度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实施情况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2月1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一年度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实施情况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2)建设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结果报市级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45日内审查决定→通知建设单位
3)重复使用危化品容器的,检查记录保存2年;
4)《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45日决定是否批准;
5)从事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市级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30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颁发;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30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颁发;
6)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企业购买→持本单位合法用途说明;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 购买→申请县公安机关→3日内决定颁发购买许可证;
7)危险化学品销售记录保存期限≥1年;
8)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购买单位→5日内将品种、流向、数量等→备案县公安机关;
9)申请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托运人→申请运输始发地或目的地县公安 机关→7日内决定→颁发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