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备考2025年注安法规科目时,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这一考点每年考核的分值在1-2分,大家不用花费太多时间进行学习,了解熟悉即可。
2025年注安法规考点: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法的形式及其制定主体】
法律形式 | 名称特征 | 制定主体 |
宪法 | 宪法 | 全国人大 |
法律 | XX法 |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
行政法规 | XX条例 例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 国务院 |
部门规章 | XX规定、办法、细则 | 国务院各部、委 |
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 单行条例 | XX地方XX条例 |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
地方政府规章 | XX地XX规定、办法、细则 | 地方人民政府 |
【法的效力层次】
①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②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③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④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⑤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⑥*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安全法律体系】
1.法律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 居于整个体系的最高层级。
2.安全生产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相同。
3.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是最低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
【法的冲突处理】
1.根据同一层级的法的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一般法与特别法。
如《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般法,它所确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原则和基本法律制度普遍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领域。但对于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和民用航空安全领域存在的特殊问题,其他有关专门法律另有规定的,则应适用《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特别法。据此,在同一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问题的法律适用上,应当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2.综合法与单行法
在一定条件下, 综合性法与单行法的区分是相对的、 可分的。 《安全生产法》 属于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法律, 其内容涵盖了安全生产领域的主要方面和基本问题。 与其相对, 《矿山安全法》 就是单独适用于矿山开采安全生产的单行法。 但就矿山开采安全生产的整体而言, 《矿山安全法》 又是综合性法,各个矿种开采安全生产的立法则是矿山安全立法的单行法。
如 《煤炭法》 既是煤炭工业的综合性法, 又是安全生产和矿山安全的单行法。 再如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既是煤矿安全监察的综合性法,又是 《安全生产法》 和 《矿山安全法》 的单行法和配套法。
经典习题
根据法的不同层级和效力位阶,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包括法律、法规和规章。下列法律规范中,属于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的是( )。
A.《消防救援衔条例》
B.《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C.《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D.《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法律的制定主体不同,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也不同。关于法律地位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的法律地位等同于应急管理部制定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B.《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的法律效力高于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的 《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C.《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的法律地位高于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D.《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的法律效力高于应急管理部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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