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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注安法规第五章考点:突发事件应对法

来源:233网校 2024-11-27 00:45:00

在备考2025年注安法规科目时,“突发事件应对法”这一考点,通常在每年的试卷中占据1-4分左右,虽比重不大,但掌握其精髓对整体成绩至关重要。

2025年注安法规考点:突发事件应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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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十七条 国务院制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国家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国务院相关应急预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此外,企事业单位也应该制定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九条 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第三十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

第三十二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突发事件易发、多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

二、监测与预警

第四十二条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最高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红色

橙色

黄色

蓝色

【预警措施】

(一)三级、四级警报后的措施

三级、四级警报是警报级别中相对较低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五种措施:

1.启动应急预案;

2.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监测、预报和预警;

3.组织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事件的可能性与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4.向社会公布预测的信息和分析评估的结果,并对信息的报道进行管理;

5.及时发布警告、宣传减灾常识和公布咨询电话。

(二)一级、二级警报后的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除采取三级和四级警报后的措施外,还要采取八种措施:

1.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2.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3.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4.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5.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6.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7.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三、应急处置和救援

第四十八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十九条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三)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五)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六)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七)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八)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九)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第五十条 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组织处置工作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并由公安机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二)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

(三)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四)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国家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华使领馆等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依法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信息的发布与传播】

第五十三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五十五条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第五十六条 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四、事后恢复与重建

第五十八条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停止执行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

第五十九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组织受影响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六十条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开展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上一级人民政府支持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请求

第六十二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报告。

经典习题

某县突发特大暴雨,导致城区内涝严重,县政府发布相应的自然灾害警报并组织处置。五天后,内涝得到有效控制。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该起突发事件事后恢复与重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内涝有效控制后,县政府在请示上一级政府后方可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

B.县政府应当报请上一级政府同意后,方可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C.内涝消除后,县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D.内涝有效控制后,应当立即查明内涝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参考答案:C

某地区一液化气加气站发生液化气泄漏事故,大量液化气泄漏,已造成2人死亡,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本起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液化气泄漏后,发生地的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B.液化气泄漏地的居民应当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C.加气站应当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向社会发布紧急信息

D.加气站应当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E.周边的单位应当配合加气站的应急处置措施,服从加气站的统一调度

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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