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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老师介绍
陈浩,交通部检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善于将复杂枯燥的考点讲得简单有趣,且重点突出,总结的记忆口诀很管用。
第七章 安全生产部门规章
第27讲 安全生产部门规章(一)
第一节 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
考点1 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划分和分级
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划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注册安全工程师级别设置为:高级、中级、初级(助理)。
【真题】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下列属于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划分的有()。
A.消防安全
B.金属冶炼安全
C.核与辐射安全
D.民用航空安全
考点2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范围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相应专业类别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2年内,金属冶炼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5年内达到15%左右并逐步提高。
【真题】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下列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 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2年内达到15% 左右并逐步提高的是()。
A.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
B.建筑施工单位
C.金属冶炼单位
D.矿山单位
E.道路运输单位
考点3 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
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每个注册周期内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8学时。继续教育由部门、省级注册机构按照统一制定的大纲组织实施。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按照专业类别进行继续教育,其中专业课程学时应不少于继续教育总学时的一半。
中央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可以由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应当由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承担。
煤矿安全、非煤矿矿山安全、危险物品安全(民用爆破器材安全除外)和其他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建筑施工安全、民用爆破器材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制定。
【真题】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按照专业类别进行继续教育,其中专业课程学时应不少于()学时。
A.16
B.24
C.48
D.72
第二节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考点1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一、安全培训要求及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真题】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规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年
二、安全培训时间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三、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部)统一制定。
(2)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
(3)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考点2 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一、新工人上岗培训要求
(1)高危行业新工人上岗。煤矿、非煤矿山、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2)其他行业新工人上岗。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二、安全培训时间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三、重新上岗培训要求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考点3 各类人员上岗培训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 | 从业人员 | 初次培训 | 再培训 |
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 |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48学时 | 16学时 |
新上岗人员 | 72学时 | 20学时 | |
其它 |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32学时 | 12学时 |
新上岗人员 | 24学时 | - |
口诀:鲜花金矿
【真题】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下列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B.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后,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C.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D.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安全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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