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网校2019年中级安全工程师《化工安全》第一章道路运输安全基础视频内部资料,本文内容要求掌握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基本特点。下面跟着李老师一起学习>>
专题一 化工安全技术基础(一)
李老师简介:在石化行业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程设计、工程项目管理三十五年,拥有长期的化工行业从业经验及丰富的工程经验,高级工程师职称;拥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机电类)、一级消防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类)等一系列资格证书;对资格考试有着独到的理解及丰富的实战备考经验;具有多年的教学经验及两年资格类考试辅导经验。
主要内容:
一、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特点(教材第一章第一节 p1~p3)
二、危险化学品的概念、分类及危险特性(教材第一章第三节p11~p37)
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详见《安全生产管理》第三章第六节)
四、化学品的标志、安全标签(教材第一章第三节二p37~p40)
五、安全技术说明书(教材第一章第三节三p40~p44)
对应大纲内容:
3.化工安全技术
(1)化工安全技术基础。了解化工安全生产特点、化工工艺及相关设备设施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其分类、主要化学反应类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编写方法。
一、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特点
1、原料和产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
2、生产工艺复杂、操作条件苛刻
3、化工生产装置的大型化、连续化、自动化以及智能化
4、化工生产的系统性和综合性强
5、正常生产与施工并存
6、事故紧急救援难度大
练习、以下不属于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的是( )。
A.原料和产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
B.正常生产与施工并存
C.事故紧急救援难度大
D.生产工艺简单、操作条件和缓
233网校答案:D
233网校解析: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特点
1、原料和产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
2、生产工艺复杂、操作条件苛刻
3、化工生产装置的大型化、连续化、自动化以及智能化
4、化工生产的系统性和综合性强
5、正常生产与施工并存
6、事故紧急救援难度大
二、危险化学品的概念、分类及危险特性
(一)危险化学品的概念:
《安全生产法》规定: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及分类
1、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
2、分类依据:
(1)基于《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简称GHS)的《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GB30000.2 ~29 );
(2)《危险化学品目录》( 2015版)
(3)《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GB 13690 )
三者进行了统一,将危险化学品分为物理危险(16小类)、健康危害(10小类)及环境危害(2小类);三大类, 28 小类。
3、分类的主要应用:
主要用于生产企业编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提供给下游用户。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需要向下游用户和运输车船的押运员提供,安全标签需要在每个化学品外包装容器上粘贴。
4、危险货物(TDG)分类和GHS 分类的对照表
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未出厂运输前属于产品范畴,进入流通环节运输时属于危险货物,应按照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安全管理。
日常中见到的危险化学品货物的包装是以货物包装形式呈现,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我国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危险货物都制定了相应的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目前危险货物的分类依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分为九大类,其中有五大类下分16 项,四大类下未分项。
化学品GHS分类与危险货物TDG分类的对照,见教材p25~p27的表1-5;
(四)国内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60+14,共74项)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 号):
教材p28~p29表1-6;
氯、氨、液化石油气、硫化氢、原油、氢、苯等共60项;
* CAS号: chemical abstract service 的缩写,是美国化学文摘社对化学品的唯一登记号,是检索化学物质有关信息资料最常用的编号。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 号):
教材p29~p30表1-7:
氯酸钾、硝化纤维素、硝基胍、硝化甘油、乙醚等共14项。
(五)剧毒化学品辨识
1、剧毒化学品的定义和判定界限
《危险化学品目录》( 2015版)的“二、剧毒化学品的定义和判定界限”中规定:
定义:
(1)具有剧烈急性毒性危害的化学品(急性毒性类别1);
(2)定义中主要增加了“具有急性毒性易造成公共安全危害的化学品” 。对于某些不满足剧烈急性毒性判定界限,但是根据有关部门提出的易造成公共安全危害的,同时具有较高急性毒性(符合急性毒性,类别2 )的化学品,经过10部门同意后纳入剧毒化学品管理。
剧烈急性毒性判定界限: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判定为急性毒性类别1:
(1)大鼠实验,经口LD50≤5mg/kg;
(2)经皮LD50≤50 mg/kg;
(3)吸入(4h) LC50 ≤100ml/m3(气体)或0.5mg/L (蒸气)或0.05mg/L(尘、雾)。
经皮LD50 的实验数据,也可使用兔实验数据。
注:急性毒性是判断一个化学品是否为毒害品的一个重要指标。它是指一定量的毒物一次对动物所产生的毒害作用,用半数致死剂量LD50 、LC50 来表示。
一般情况下,固体或液体化学品急性毒性用LD50表示,其含义为能使一组被试验的动物(家兔、白鼠等)死亡50% 的剂量,单位为mg/kg 体重;
气体化学品急性毒性用半数致死浓度LC50 表示,其含义为试验动物吸入后,经一定时间,能使其半数死亡的空气中该毒物的浓度,单位为mg/L 或以ppm 表示。
例如,氰化钠的大鼠经口半数致死量( LD50 )为6.4 mg/kg 。
(六)易制毒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系指用于制造毒品的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按用途分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附表确定的可以用于制毒的非药品类主要原料和化学配剂,品种目录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2006 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和后续补充目录。
石油化工企业主要涉及的是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企业生产、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前,应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审批,获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相关活动;
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应按照《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根据2015年10月28日商务部令2015 年第2号《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办理相关许可。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目录:
第一类(8+6,共14项):
(1) 1 一苯基-2一丙酮。
(2) 3, 4一亚甲基二氧苯基-2一丙酮。
(3)胡椒醛。
(4)黄樟素。
(5)黄樟油。
(6)异黄樟素。
(7) N一乙酰邻氨基苯酸。
(8 )邻氨基苯甲酸。
2008 年至今新增加第一类如下:
(1)羟亚胺( 2008年7月8日,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增加)。
(2)邻氯苯基环戊酮( 2012年8月29日,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增加)。
(3) 1 -苯基-2-溴-1-丙酮(又名溴代苯丙酮、2-溴代苯丙酮、α-溴代苯丙酮)等, CAS号为2114 -00 -3) (2014 年5月12日,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公告〔2014〕1851 号增加)。
(4) 3-氧-2-苯基丁腈(又名α-氰基苯丙酮、α-苯乙酰基乙腈、α-苯基乙酰基乙腈、2-苯乙酰基乙腈、2-苯基乙酰基乙腈等, CAS 号为4468 - 48 - 8) ( 2014年5月12日,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公告〔2014〕1851 号增加) 。
(5) 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简称4-ANPP ,分子式C19H24N2,CAS 号21409 -26 -7 ,海关编码29333990. 90 (2017年12月22日,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公告) 。
(6) N一苯乙基-4-哌啶酮简称NPP ,分子式C13H17NO, CAS号39742 -60 -4 ,海关编码29333990. 90 ( 2017年12 月22日,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公告) 。
第二类(5+2,共7项):
(1)苯乙酸。
(2)醋酸酐。
(3)三氯甲烷。
(4)乙醚。
(5) 哌啶。
2017 年12 月22 日,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公告增加2种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二类):
增(1)溴素又名溴、液溴,分子式Br2, CAS号7726 -95 -6 ,海关编码28013020.00;
增(2)1一苯基一1一丙酮,又名苯基乙基甲酮、丙酰苯、乙基苯基酮,分子式C9H100, CAS 号93 - 55 - 0,海关编码29143990.90 。
第三类(6项):
(1)甲苯*。
(2)丙酮*。
(3)甲基乙基酮*。
(4)高锰酸钾*。
(5)硫酸*。
(6)盐酸*。
说明:
(1)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2)带有*标记的品种为危险化学品。
(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系指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一类危险化学品。
为防止发生公共安全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 年,国务院令第59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2017 年5月11日公安部公布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表1-9)。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购买、销售、运输、废弃处置等相关环节除了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向应急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安全许可外,还应及时向所在地公安部门备案,并遵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批准文件。
九类:(详见p32 ~p37 表1-9):
(1)酸类
(2)硝酸盐类
(3)氯酸盐类
(4)高氯酸盐类
(5)重铬酸盐类
(6)过氧化物和超氧化物类
(7)易燃物还原剂类
(8)硝基化合物类
(9)其他
练习、毒物进入人体最主要、最常见的途径是( )。
A.呼吸道
B.皮肤
C.眼睛
D.消化道
233网校答案:A
233网校解析:生产性毒物进入人体最主要、最常见的途径就是经过呼吸道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