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道路运输安全基础
第3讲 驾驶员心理生理特性
对于有两种及两种以上并存事故形式的现象,一般按事故现象发生的先后顺序进行确定,如碰撞后失火可认定为碰撞形式:有时也可按主体现象进行确定,如碰撞后碾压可认定为碾压形式。
1.2 驾驶员基本心理生理特性
1.2.1 驾驶员的信息处理
一、驾驶员信息处理过程
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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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感知阶段 |
由于感知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事故约占驾驶员责任事故的一半。在信息感知阶段, 最重要的是要敏捷而准确 。 |
分析判断阶段 |
判断项目中,任何一项判断不准,都容易导致行车事故。 |
操作反应阶段 |
操作反应是驾驶员肢体的操作反应过程,即手脚按大脑决策后的指令进行具体操作,并产生效果。 |
二、 交通信息的分类
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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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伏信息 |
是驾驶员不能直接观察到的信息,例如凸曲线视线受阻、路面附着系数低等。 |
微弱信息 |
信息刺激量较小,难以被驾驶员接收的信息,例如夜间穿深色衣服的人、出口缺少明显标志等。 |
先兆信息 |
能够提前显示某些提示或征兆的信息,例如酒后开车、超速行驶、标志和标线完备的 山区公路等。 |
突显信息 |
没有任何征兆,突然出现的信息,例如前车突然急踩刹车、行人突然横穿、车辆未打转向灯突然换道等。 |
三、 影响驾驶员信息处理的因素
(1)驾驶员自身的心理、生理特性,包括驾驶员的驾驶水平、身体状况、心理状况以及驾驶员对交通安全的认知水平。
(2)车辆设计,包括车辆的仪表、视野、操纵装置等。
(3)道路环境刺激等路面反馈特性。
四、保证道路基本信息传递畅通的措施
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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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设计者 |
设计出前导性好的道路,提供易察觉的信息。 |
车辆设计者 |
设计利于观察的仪表。 |
驾驶员 |
避免疲劳驾驶,杜绝酒后驾驶。 |
五、 汽车驾驶员对交通标志的设置要求
标志应设在从车内最容易看见的地方;在一个地点不应设置多个交通标志;标志之间不应有矛盾和重复:必要的地方应设置预告标志;标志的附近不应存在干扰因素;在道路环境复杂的地方,标志的设置不应增加驾驶员的视觉负荷等。
1.2.2 驾驶员的的心理特性
一、感知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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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 |
与驾驶行为有关的主要感觉有视觉、听觉、触觉、平衡觉、运动觉等 。 |
知觉 |
是在感觉的基础上,对事物整体属性的综合反映 。 |
感知能力 |
驾驶员通过感觉和知觉,形成一定的感知能力,即通过感觉器官对道路系统当前状态的理解。 |
感知能力 |
(4)操纵车辆的感知能力。操纵车辆的感知能力是指驾驶员在操纵车辆的过程中,对施加于车辆控制器上的作用、车辆控制器对人的肢体的反作用以及车辆控制器状态信息的感知能力 。 |
二、注意
1、注意的功能及分类
注意具有选择、保持和调节等功能,可分为有意注意和无意注意两类。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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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注意 |
是有预定目的的,必要时还需要主观努力。如驾驶员行车 时留心观察行车动态、 仪表指示都是有目的、有意识的注意。 |
无意注意 |
没有自觉目的的,也不需要主观努力的注意。无意注意主要是由事物的外部特征和驾驶员感兴趣的事物所引起的。驾驶员在行车中,如不能自我控制而东张西望或与人随意谈笑,是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 |
2、注意的特性
注意具有范围、分配、集中、稳定性和转移等特性。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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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
指在注意的同 一时间内能清楚地把握的客体数量,驾驶员行车过程中捕捉的信息是有限、不全面、有差异 的 。 |
分配 |
在同时进行两种或多种活动时,把注意指向不同的对象,要求驾驶员在行车中“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就涉及注意的分配 。 |
集中 |
注意对于对象的集中程度或注意的强烈性,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应当将注意集中在驾驶活动上,不受外界的干扰。 |
稳定性 |
在 一定的时间内把注意力保持在某一活动或对象上,这是注意的时间特征 。 |
转移 |
主动把注意从一个对象转移到另 一个对象上,与注意有密切联系。 |
三、情绪和情感
1、情绪
情绪按其强度、速度和持续时间分为心境、激情和应激三种典型状态。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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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境 |
是一种比较微弱、平静而持久的情绪状态,是特别高兴、特别不快留下来的感情余波或情绪的延长。如果驾驶员带着低沉的情绪开车,就会对驾驶操作产生消极作用。 |
激情 |
是一种猛烈、迅速爆发而时间短暂的情绪状态。 |
应激 |
是在遇到出乎意料的紧急情况时所引起的 急速而紧张的情绪状态。驾驶员在行车中,突然遇到行人横穿马路,就需要迅速做出判断,紧急制动或急打方向盘躲避。 |
2、情感
情感反映一个人的精神世界,优秀的驾驶员应当具备道德感、理智感和美感。
四、意志
意志是人们自觉地确定目 的, 并自觉地调节行动去克服困难的心理过程。积极的意志品质具有自觉性、果断性、坚持性和自制性等特点。
五、性格
性格是人对客观现实的态度,其行为方式上表现为习惯化、 稳定化的心理特征 。
从心理活动的倾向性来看,性格可分为外向型和内向型两种。
1.2.3 驾驶员的生理特性
一、 视觉特性
1、视力
视力也称为视敏度,指分辨细小或遥远的物体,或分辨物体细微部分的能力 。
(1)静视力 。静视力是指待检人员静止在视力表前,距视力表 5m,依次辨认视标而测定 的视力 。 对驾驶员来说,指的是观察和自己保持相对静止物体的能力 。
(2)动视力 。驾驶员观察运动物体的视力,称为动视力 。汽车行驶时,驾驶员与汽车以同一速度前进, 即驾驶员同道路环境中的物体发生相对运动。
动视力随着车速的提高明显下降,以辨别道路标志为例, 当 以 60 km/h 的车速行驶时, 一般驾驶员可看清 240 m 以内的标志:当车速增大到 80 km/h 时, 只能看到 160 m 之 内的标志。
动视力之所以随车速增大而下降,是因为驾驶员的视力随刺激物露出时间的长短而变化,目标物在高速下移动过快, 露出时间过短,致使驾驶员视力下降( 看不清)。
此外动视力与驾驶员年龄有关,年龄越高,动视力越差。与静视力相比,动视力一般低10%~ 20% , 特殊情况下低 3 0%~40% 。
(3)夜间视力 。
在黑暗环境中的视力称为夜间视力 。
在照度 0 . 1 ~ 1 000 Ix 的范围内,视力与照度呈线性关系并随照度的减小而降低 。 此外, 夜间视力也与年龄和车速有关,年龄越大,车速越高,夜间视力越弱 。
(4)立体视力 。
立体视力是人对三维空间各种物体远近 、 前后 、 高低 、 深浅和凹凸的 一种感知能力 。失去这种能力的人称为立体盲 , 立体视盲是一种比色盲、 夜盲更为有害的眼病 。
立体盲者不能正确感知周围空间 , 因而无法准确判断距离 , 立体盲者也不可能正确判断速度 ,因此对交通安全造成隐患。 研究表明 ,患立体盲的驾驶员肇事率明显高于正常驾驶员 。
2、视野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注视前方,两眼能够看到的范围称为视野。
(1)静视野。 指驾驶员的头部和眼球固定时能够看到的范围 。
(2)动视野 。 指仅将头部固定 、眼球自由转动能够看到的范围 。
随着汽车速度升高,注视点前移 ,视野变窄 ,周界感减少,图 1 - 1 所示为不同车速时视野和注视点的关系。
此时,人的注意力越集中于景象的中心而置两侧于不顾, 容易引起驾驶员产生疲劳、 瞌睡 。
此外,静止和运动时都存在视野死角 。驾驶员随着年龄增大, 视野会变窄。戴眼镜也会使驾驶员的视野略窄。
3、视觉适应
视觉适应是指人的眼睛对于光亮程度突然变化而引起的感受性适应过程 。
视觉适应分为暗适应和明(光)适应。
(1)暗适应 。 人由明亮处进入暗处, 眼睛习惯后, 视力恢复的过程,称为暗适应 。
(2)明(光)适应 。 人由暗处进入明(光) 亮处,眼睛习惯后,视力恢复 的过程,称为明(光)适应 。明(光)适应过程较快, 一般不超过1min , 而暗适应则慢得多 ,对安全行车影响也更大。
4、 眩目
眩目是指视野内有强光照射、颜色不均匀等刺激现象使人的眼睛产生不舒适感,且引起视力暂时下降,导致看不清物体的现象。
二、听觉特性
一般人通过听觉感知到的信息约占 10% 。这和光线的直线传播不同,声音呈球面传播,故听力可以弥补人的视觉盲区。车辆运行过程中,要求驾驶员听觉正常,否则不能够接收有效的声音信息,就有可能发生事故。
三、感觉的相互作用
各种感觉器官对其适直刺激的感受能力都将因受到其他刺激的干扰影响而降低,由此使感受性发生变化的现象被称为感觉的相互作用。
这时同时输入两个相等强度的听觉信息,人们对其中一个信息的辨别能力将降低 50% 。
不同感觉器官的影响是不同的,听觉信息对视觉信息的干扰比较大。
四、疲劳驾驶
1、引起驾驶员疲劳的主要原因
(1)生活作息
(2)驾驶时间
(3)生理、心理状态
(4)工作环境
2、防止驾驶员疲劳的主要措施
(1)保证足够的睡眠时间和良好的睡眠效果。
(2)科学地安排行车时间,注意劳逸结合。
(3)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提高身体素质。
(4)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1.2.4 人的反应特性
一、反应的分类
驾驶员的反应可分为简单反应和复杂反应。
(1)简单反应。简单反应是给予驾驶员以单一 的刺激,要求做出反应。
(2)复杂反应。复杂反应是给驾驶员多种刺激,要求做出不同的反应。
二、影响驾驶员反应的因素
1、刺激
刺激对象不同,反应时间不同。人反应最快的是触觉,其次是听觉,再次是视觉,反应最慢的是嗅觉;刺激部位不同,反应时间不同,手的反应比脚快。
(1)一定范围内,同种刺激,强度越大,反应时间越短。
(2)刺激信号数目的增加会使反应时间延长。
(3)一定范围内,刺激信号显露时间越长,反应时间越短
2、年龄和性别
一般来讲,人在 30 岁以前,反应时间随年龄的增加而缩短, 30 岁以后则逐渐增加。同龄男性比同龄的女性反应时间要短 。
3、情绪和注意
积极的情绪可以提高和增强人的活力,驾驶员在喜悦、惬意、舒畅的状态下,反应速度快,大脑灵敏度较高,判断准,操作失误少;在行车过程中若注意力分散,如谈话、接听电话、抽烟、考虑与驾驶无关的事情都会使反应时间成倍增加 。
4、车速
随着汽车速度不断提高,驾驶员的反应会变迟钝。
5、驾驶疲劳
疲劳会使驾驶员驾驶机能失调、下降,反应时间增加
6、饮酒
饮酒影响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导致感觉模糊,反应延迟 。
三、安全跟车距离的“ 3 s 准则 ”
不同的人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其反应时间也不同,反应敏捷的人的反应时间可控制在0.4 s ,但反应迟饨的人却可达 4s 。一般而言 ,驾驶员的平均反应时间为 1 s 。
当前车驶过路边某一固定的参照物时,后车驾驶员开始读秒,“ 一秒钟、两秒钟 ”,若数完,后车未到达该参照物体,说明跟车距离安全、合适,该驾驶行为规则被称为 2s 准则 。
当遇到雨雪天气时跟车距离应变为 3 s 、 4s 准则。
1.2.5 人的错觉则道路运输安全的影晌
错觉对安全行车有着重要影响。
常见的驾驶错觉主要有:速度错觉、距离错觉、弯道错觉、坡度错觉、光线错觉。
1、速度错觉
景物移动的多少会导致驾驶员对车速的不同判断。例如:
(1)在市区道路上对车速易于高估,在原野道路上易于低估;
(2)在加速时,易于将低速高估(这样在超车时会延长超车距离)
(3)在减速时易于将车速低估,以致转弯、会车时因车速过快而发生危险。
应对方法:长时间以某一速度行驶后会对该速度产生适应,对其余速度易于错估,特别是误将高速低估的情况非常危险。从高速进入市区后,这种感觉会尤为明显,以为自己很慢,实则还在一个很高的速度上。所以高速行驶不要时间太长,隔一段时间一定要停车进入服务区进行休整再上路。
2、距离错觉
车辆行驶在道路上,驾驶员有时会对来车的车长、会车间距、跟车距离产生错觉,使会车的距离不够或跟车的距离过近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1)同样的距离,白天看起来近,而在夜间及昏暗的环境感觉远
(2)前面是大车,感觉距离近:前面是小车,感觉距离远。
(3)路上参照物多时感觉距离近, 参照物少时感觉距离远 。
(4)会车时,无论两车的速度差有 多 大,总是感觉会车地点在两车距离 一半处 。
应对方法:为安全起见,可采用行车间距的米数和车速的千米数相同的方法加以预防,如: 60 km/h 的车速下,与前车要保持 60 m,如果是夜间行车应进一步加大车距; 会车间距一般为 1.5 m 左右 ,勤观察路边界标 。
3、弯道错觉
驾驶员在公路上行驶的快慢,经常随公路的弯道参数而改变。测试表明, 一般对于未超过半圆的圆弧,驾驶员往往感觉到的曲率半径总是比实际的小,圆弧的长度越短越感到曲率半径小。
应对方法:在连续转弯的山路上行驶,即使同一 曲率半径,驾驶员也会感到山区比平地容易转弯,所以在行驶中高速连续急转弯是很危险的。行车中要注意内轮差,在弯道须留出足够的空间,降低车速,防止后轮脱离路面或发生碰撞事故,尤其是在下 山过程中,要注意连续转弯中可能产生的转向不足。
4、坡度错觉
在距离很长的坡道上下坡,会出现以下几种错觉。
(1)产生好像是在平路上行驶的感觉。
(2)在下长坡接近坡底、坡度变得很小的时候,尤其坡底是直线路段时,会觉得己变成上坡,若这时加大油门,车速会更快。
(3)在上坡途中坡度变缓时,往往也会以为己变成下坡,若这时减小油门,易使车辆溜坡。
应对方法:在上下坡之前,切记要试一试刹车。同时,为防止坡度错觉,可以常观察坡道上的标志牌,感觉发动机的声音和利用好挡位等。
5、光线错觉
太阳光、反射物体的亮光、夜间行车时远光灯的强光都会使驾驶员的视觉一时难以适应,造成光线错觉。如平头车的明亮车窗、阳光下路旁树木交替变换的阴影、原野上积雪的反光、进出隧道时光线的变化等,都容易使驾驶员产生眩晕(眼睛一时不能适应)形成光线错觉,从而导致操作失误 。
应对方法:在行车中应尽量避免光线变化的刺激,避开强光或明亮的物体,如霓虹灯、玻璃墙上镜面反射等 。 在遇到光线频繁变化时,比如对向远光灯晃眼,应立即减速慢行 。
1.2.6 酒精、药物、毒晶则驾驶行为的影晌
一、酒精
1、酒精对人的影响
酒精影响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导致感觉模糊、判断失误、反应不当。
(1)酒精会使人的色彩感觉功能降低,视觉受到影响
(2)酒精会使人的触觉、平衡觉感受降低 。
(3)酒精会对人的思考、判断能力有影响,当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 0.94%时,判断力会降低 25% 。
(4)醉酒使人的注意力水平降低。
(5)醉酒使人的情绪变得不稳定,往往不能控制自己的语言和行为。
2、酒后驾车行为管理法规
在《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阀值与检验》中规定:
(1)饮酒驾车 。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 20mg、小于 80 mg 。
(2)醉酒驾车。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 80mg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 6 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 1 000 元 以上 2 000 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 10 日以下拘留,并处 1 000元以上 2 000 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 15 日拘留,并处 5 000 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药物(正常药物、非正常药物)
有些药物会改变驾驶员对外界的反应力,如镇静剂、安眠药和具有兴奋作用的药物。
镇静剂和安眠药服用后会产生麻醉和催眠作用。有的人对此很敏感,夜间服用,第二天还精神不振,困倦嗜睡,对周围事物反应迟钝。因此,驾驶员在开车前均不应服用这类药物。
具有兴奋作用的药物服用后可使大脑处于兴奋状态,易激动,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严重时会对事物产生幻觉,在这种情况下开车很危险。
链霉素等抗生素也会使驾驶员产生头晕、耳鸣、恶心等副作用,使人体机能失去平衡,开车时就容易发生事故。
抗过敏药物则有头晕、困倦、嗜睡等副作用,驾驶期间应禁用。特别应引起重视的是,目前广泛用于治疗感冒等常见病的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扑热息痛等,服后会使人感到乏力、注意力减退、反应灵敏性下降。
三、毒品
毒品对中枢神经系统和周围神经系统都有很大的损害,可产生异常的兴奋、抑制等作用,出现一系列神经、精神症状,如失眠、烦躁、惊厥、麻痹、记忆力下降、主动性降低、性格孤僻、意志消沉、周围神经炎等,从而严重危害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