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厂加工车间内粉尘浓度常年超标。2017年5月21日15时20分,带电电缆接触控制箱外壳,导致1名员工触电,现场员工情急之下未切断电源就拉扯三芯电缆线,引发电缆短路打火,发生粉尘爆炸事故。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重伤者经8天抢救无效死亡。事故造成木材加工车间厂房部分坍塌,全厂停产,直接经济损失800余万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该起事故属于()。
A.一般事故
B.较大事故
C.重大事故
D.特别重大事故
考试科目:其他安全
根据补报的规定,事故发生30日内有伤亡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事故造成共计3人死亡。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火灾、道路运输事故补报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