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全工程师考试10月28日、29日开考,面对即将来临的考试,你是否准备充分了呢?本文给大家带来了考场违纪行为大爆料,快来看看都有哪些吧!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2017年安全工程师考试临近,提醒各位考生要注意考场纪律,按规定参加考试。根据人社部出台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如下,安全工程师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如下:
一般违纪行为
1、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2、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
3、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4、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5、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8、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9、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10、其他。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上述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严重违纪行为
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2、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3、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4、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
5、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6、其他。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若有上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特别严重违纪行为
1、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2、替考: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上述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终止考试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试人员的;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应试人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一般、严重违纪行为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打假”
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一般违纪行为处理。
试卷雷同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
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一般、严重违纪行为规定处理。
考试诚信档案库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建立,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
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处理程序
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被当场发现的,考试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制止。
对于被认定为违纪违规的,要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如实记录违纪违规事实和现场处理情况,当场告知其记录内容,并要求本人签字;
对于拒绝签字或者恶意损坏证据材料的,由两名考试工作人员如实记录其拒签或者恶意损坏证据材料的情况。
违纪违规记录经考点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报送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
对处理决定不服的
被处理的应试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考试工作人员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