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8]11号)现将我省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全省合格人员共1255人,资格取得时间为2017年10月29日。
现将上述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尽快通知应试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根据我厅《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7〕117号)上述
考试合格人员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根据电子证书上线进度安排,自主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该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有关纸质证书将采取“网上申领,快递送达”的形式进行发放,具体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