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证书补办(或换发)的办理程序
一、补办(或换发)证书范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158号)要求,我中心补办(或换发)证书范围为参加由我省人事考试系统组织的各类职业资格考试(见附件)成绩合格所获得的证书。
二、所需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所需材料
1、持证人电子照片1份及纸质照片2张。电子照片存储照片文件名为姓名加身份证号码,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为295 × 413,尺寸为1寸证件照(2.5CM × 3.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须将此电子照片存储在U盘中拷贝给受理的工作人员;纸质照片按上述规格要求提供2张。
2、《职业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登记表》(本栏目中可下载)1份。此表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的“下载中心”板块中下载,可填写或打印,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3、《资格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此表来自个人人事档案,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2017年后取得新版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无需提供此表。
4、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
5、属遗失证书补办的,需提供刊登《资格证书作废声明》的报纸原件1份,并将刊登内容用红笔圈出。该声明要求在设区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内容包括:持证人姓名、证书名称、级别、专业类别、取得证书时间和证书编号(或管理号)等信息。
属换发证书的,只需提供原证书,无需登报声明。
(二)报送要求
为确保补办(或换发)的证书安全,要求补办(或换发)证书须持证人本人前来办理,所需材料由持证人本人直接报送。
三、受理时间及地址
(一)受理时间
每个季度受理一次。其中一季度为3月1日至3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二季度为6月1日至6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三季度为9月1日至9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四季度为12月1日至12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受理地址
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联系电话12333。
四、其它
对于国家已经取消的职业资格考试,不再受理相应的证书补办(或换发)申请,若有需要可由我中心开具成绩证明。
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