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师、执业药师、安全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勘察设计等证书已从省里办理完毕,现将证书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需提交的材料
(一)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证书集中发放时间
为提高证书发放效率,证书实行集中时间发放,从2019年5月29日开始至6月18日发放,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和周五下午除外(因周末一般有考试安排,周五下午科室人员在外布置考场、准备考务工作,请考生尽量错开周五下午时间,敬请谅解)。
三、证书领取地点
十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院考评一科(十堰市人社局大楼610办公室),咨询电话:865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