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考生需要携带填写完整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本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3cm(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6.6cm(两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张。
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的考生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请考生于2011年3月24日—4月29日上午8:30—11:20到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公共服务大厅6号窗口办理。
联系电话:5541439
附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