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学品的标志(TDG的运输标签)
(1)标志的种类:根据危化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设主标志16种,副标志11种。
(2)标志的图形:主标志由表示危险特性的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4个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副标志图形中没有危险品类别号。
(3)标志的使用
1.标志的使用原则:当危化品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用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类别,并用副标志表示其他的危险性类别。
2.GHS的危化品的图形标志与TDG危险货物的运输图形标志的图形相似,底色和图形颜色不一样。
(二)化学品的安全标签
危险化学品在市场上流通时应由生产销售单位提供的附在化学品包装上的安全标签,分为化学品安全标签和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两种。
(一)危险化学品的概念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特性,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和其他化学品。
(二)危险化学品分类及危险特性
《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的《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标准,将危险化学品分为物理危险、健康危险及环境危害三大类,28小类。
(对人—有毒有害、对物—易燃易爆、对环境—环境污染)
(三)危险货物(TDG)分类
基于GHS的危险化学品分类,用于生产企业编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提供给下游客户。
危险化学品未出场运输前属产品范畴,进入流通环节运输时属于危险货物。根据《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CSDS)是传递化学品危害信息的重要文件。
2008年重新修订的标准GB/T 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与国际标准化组织进行统一,缩写为SDS。
(一)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内容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包括16部分内容。
标识危险和成分,
消防急救泄漏清;
操作防护理化性,
稳定毒理生态行;
废弃运输谁能去,
法规其他信息明。
(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和使用要求
1.编写要求
SDS的十六大项内容在编写时不能随意删除或合并,顺序不可随意变更。大项为必填项,小项可有3种选择,[A]项为必填项;[B]项若无数据,应写明原因(无资料、无意义);[C]项者无数据,此项可略。
安全说明书的内容,从该化学品的制作之日算起,每5年更新一次,若发现新的危害性,在有关信息发布的半年内,生产企业必须对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修订。
2.种类
安全技术说明书采用“一个品种一个卡”的编写方式,同类物、同系物的技术说明书不能互相替代。
3.使用
安全技术说明书的生产供应企业编制,交付商品时提供给用户,作为给用户提供的服务随商品在市场上流通。用户在接收化学品时,阅读安全技术说明书,了解和掌握化学品的危险性,根据使用的情况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选择合适的防护用具,培训作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