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规定为: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
(七)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的安全责任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其职责有: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3.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4.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 施工单位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员)的安全责任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职责有: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3.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1.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2.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3.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4.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5.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6.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7.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8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