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指挥、司索工均应持证上岗。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自我检查、每日检查、每月检查和年度检查。
一、吊运前的准备
(1)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检查场地,确定路线,清除障碍;了解天气情况;将支撑地面垫实垫平。
(3)吊具、辅件检查;熟悉吊物及周围联系。
(4)计算最大受力,确定吊点位置和捆绑方式。
(5)编制作业方案,有必要时应审查批准。
(6)采取预防,选择安全通道,制定应急对策。
二、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技术
(1)开机前确认安全状态。所有控制器置零;起重机上和作业区内没有无关人员;运行范围无障碍物;与其他固定物最小距离≥0.5m;电源断路装置加锁或有警示牌;流动式起重机平整场地,支脚牢固可靠。
(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示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断续铃声或示警。
(3)司机在正常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不得在起重作业过程中进行检査和维修;吊物不得从人头顶上通过,吊物和起重臂下不得站人。
(4)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何人发出,都必须立即执行。
(5)吊载接近或达到额定值,或起吊危险器(液态金属、有害物、易燃易爆物)时,吊运前认真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确认没有问题后再吊运。
(6)起重机各部位、吊载及辅助用具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应满足安全要求。
(7)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置零,关闭总电源。重启前应检查。
(8)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不允许同时利用主、副钩工作(设计允许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9)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每台起重机都不得超载。吊运过程应保持钢丝绳垂直,保持运行同步。
(10)露天作业的轨道起重机,当风力大于6级时,应停止作业;当工作结束时,应锚定住起重机。
起重司机应严格执行“十不吊”: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物体质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
③斜拉物体不吊。
④重物上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起重司机“十不吊”
⑤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
⑥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⑦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⑧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衬垫不吊。
⑨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⑩钢(铁)水装得过满不吊。
三、司索工安全操作技术
(1)准备吊具
对吊物质量和重心估计准确,如是目测估算,应增大20%选择吊具;每次吊装都要对吊具进行检查,旧吊索应根据情况降级使用。严禁使用已报废吊具。
(2)捆绑吊物
吊物不应被挤压,埋置物或冻物应挖出;切断与周围管线一切联系;防止超载;清除吊物附属杂物,形状尺寸不同的吊物不经特殊捆绑不得混吊;吊物毛刺打磨平滑,尖棱利角加垫物;光滑表面应采取措施防滑;大而重的吊物应加诱导绳,诱导绳不应过短使人站在重物的下方。
(3)挂钩起钩
吊钩要位于被吊物重心的正上方,不准斜拉吊钩硬挂,防止提升后吊物翻转、摆动;吊物高大需要垫物攀高挂钩、摘钩时,脚踏物一定要稳固垫实,禁止使用易滚动物体(如圆木、管子、滚筒等)做脚踏物。攀高必须佩戴安全带,防止人员坠落跌。
(4)摘钩卸载
吊物到位前,应选好安置位置,卸载不要挤压电线和管线,不要阻塞通道;针对不同吊物种类应采取不同措施支撑、垫稳、归类摆放,不得混码、挤压、悬空摆放,防止吊物滚落、侧倒、塌垛;摘钩时应等所有吊索完全松弛再进行,确认所有绳索从钩上卸下再起钩,不允许抖绳摘索,更不许利用起重机抽索。
(5)搬运过程的指挥
无论采用何种指挥信号,必须规范、准确、明了;指挥者所处位置应能全面观察作业现场,并使司机、司索工都可清楚看到;在作业进行的整个过程中(特别是重物悬挂在空中时),指挥者和司索工都不得擅离职守,应密切注意观察吊物及周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指挥信号。
司索工“五不挂”
①起重或吊物质量不明不挂。
②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挂。
③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无衬垫物不挂。
④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报废不挂。
⑤包装松散捆绑不良不挂。
(一)制动器
制动器是停止或限制起重机的运动或功能的装置。动力驱动的起重机,其起升、变幅、运行、旋转机构都必须装设机械式制动器。
从工作安全出发,起重机的各工作机构都应采用常闭式制动器,常闭式制动器经常处于合闸状态,可用电磁铁或电力液压推杆器等外力的作用使之松闸。
(二)起重量限制器—桥架式起重机
超载限制器,限制起升机构起吊起重量的安全防护装置,可分为自动停止型、报警型、综合型。
(三)起重力矩限制器—臂架式起重机
臂架式起重机的工作幅度可以改变,当起重力矩大于极限力矩时,会造成臂架折弯或折断,造成起重机整机失稳而倾覆或倾翻。
(四)起升高度限制器
起升高度限制器,用于限制起升高度的安全保护装置,也称吊钩高度限位器。一般装在起重臂的头部,当吊钩滑升到极限位置,切断电路停车,再合闸时,吊钩只能下降。
(五)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
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也称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凡是动力驱动的起重机,其运行极限位置都应装设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轨道式起重机运行机构,应在每个运行方向装设行程限位开关。在行程端部应安装限位开关挡铁,挡铁的安装位置应充分考虑起重机的制动行程,保证起重机在驶入轨道末端时或与同一轨道上其他起重机相距在不小于 0.5 m范围内时能自动停车。
(六)缓冲器和端部止挡
起重机的大车(小车)轨道末段需安装挡架,缓冲器安装在挡架或起重机上,当起重机与轨道末段挡架相撞击时,缓冲器能保证起重机能平稳停车。桥式、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以及门座起重机或升降机(有轨式起重机)等都要装设缓冲器。
(七)紧(应)急停止开关
紧(应)急停止开关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切断动力回路总电源,应在每个控制台附近设置一只红色按钮。
(八)联锁保护装置
可两处操作或采用有线控制的起重机,应装设联锁保护装置,以保证只能在一处操作,防止两处同时都能操作。
(九)偏斜显示(限制)装置
偏斜显示(限制)装置也称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跨度等于或超过40 m的装卸桥和门式起重机,应装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
(十)轨道清扫器
在轨道上行驶的起重机和起重小车, 在台车架(或端梁)下面和小车架下面应装设轨道清扫器,其扫轨板底面与轨道顶面之间的间隙一般为5~10 mm。
(十一)抗风防滑装置
露天工作于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如门式起重机、装卸桥、塔式起重机和门座起重机,均应装设抗风防滑装置。
起重机抗风防滑装置主要有3类:夹轨器、锚定装置和铁鞋。
(十二)风速仪
对于室外作业的高大起重机安装风速仪,当风力大于工作状态的计算风速设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十三)防护罩、防护栏、隔热装置
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均应装设防护罩。
司机室底窗和天窗安装防护栏,防护栏应尽可能不阻挡视线。
司机室地板应用防滑的非金属隔热材料覆盖。
(十四)防碰撞装置
同层多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比较普遍,还有两层、甚至三层起重机共同作业的场所,要求安装防撞装置。防撞装置发出警报或直接切断运行机构的动力源。
(十五)报警装置
在起重机上应设置蜂鸣器、闪光灯等作业报警装置。
(十六)防止臂架向后倾翻装置—防后倾(仰)装置
用柔性钢丝绳牵引吊臂进行变幅的起重机,当遇到突然卸载等情况时,产生使吊臂后倾的力,流动式起重机和动臂式塔式起重机上应安装防后倾装置(液压变幅除外)。
(十七)电缆卷筒终端限位装置
电缆长度需大于起重机运行轨道的长度,当电缆长度小于起重机运行轨道的长度时,应设置电缆卷筒终端限位装置。
(十八)回转限位装置
回转限位装置也称回转锁定装置,臂架起重机处于运输、行驶或非工作状态时,锁住回转部分,使之不能转动的装置。
(1)开机作业前,应确认处于安全状态方可开机:所有控制器是否置于零位;起重机上和作业区内是否有无关人员,作业人员是否撤离到安全区;起重机运行范围内是否有未清除的障碍物;起重机与其他设备或固定建筑物的最小距离是否在0.5 m以上;电源断路装置是否加锁或有警示标牌;流动式起重机是否按要求平整好场地,支脚是否牢固可靠。
(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示警。
(3)司机在正常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不得利用打反车制动;不得在起重作业过程中进行检查和维修;吊物不得从人头顶上通过,吊物和起重臂下不得站人。
(4)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何人发出,立即执行。
(5)吊载接近或达到额定值,或起吊危险器(液态金属、有害物、易燃易爆物)时,吊运前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确认无问题后再吊运。
(7)有下述情况时,司机不应操作(十不吊):
(8)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置零,关闭总电源。
(9)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不允许同时利用主、副钩工作(设计允许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10)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每台起重机都不得超载。吊运过程应保持钢丝绳垂直,保持运行同步。
(11)露天作业的轨道起重机,当风力大于6级时,应停止作业;当工作结束时,应锚定住起重机。
其它安全保护装置
(1)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应保证大跨度的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当两端支腿因前进速度不同而发生偏斜时,能将偏斜情况向司机指示出来,使偏斜得到调整。
(2)水平仪:应具有检查打支腿的起重机倾斜度的良好性能,如汽车吊等。
(3)起重机上外露的、有可能伤人的运动零部件,如开式齿轮、传动轮、链条、皮带轮等均应装设防护罩/栏。
(4)电气保护方面:起重机应当设置短路及过流(过载)保护、过压及失压保护、零位保护、供电电源断错相保护等电气保护装置。起重机的起升机构采用可控硅定子调压、涡流制动、能耗制动、可控硅供电、直流机组供电方式,必须设置超速保护装置。此外,额定起重量大于20t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也应当设置超速保护装置。
起重机械检查方面,使用单位应进行起重机械的自我检查、每日检查、每月检查和年度检查.
(一)年度检查: 每年对所有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 1 次全面检查
1.需要进行全面检查的情况
(1)停用 1 年以上的起重设备再次使用
(2)遇4 级以上地震的起重机。
(3)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的起重机。
(4)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受9 级以上的风力后的起重机
(二)每月检查
1.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有无异常
2.重要零部件的状态,有无损伤,是否应报废
3.电气、液压系统及其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工作性能.
4.动力系统和控制器
(三)每日检查
在每天作业前进行,应检查各类安全装置、制动器、操纵控制装置、紧急报警装置,轨道的安全状况,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司索工安全操作技术
司索工主要从事地面工作,如准备吊具、捆绑挂钩、摘钩卸载等,多数情况还担任指挥任务1.准备吊具: 目测估算,应增大 20%来选择吊具
2.捆绑吊物
(1) 吊物不能被其他物体挤压,被埋或被冻的物体要完全挖出。
(2)清楚吊物表面或空腔内的杂物,可移动的零件锁紧或捆牢
2.司索工主要从事地面工作,如准备吊具、捆绑挂钩、摘钩卸载等,多数情况还担任指挥任务。
(1)准备吊具: 目测估算,应增大 20%来选择吊具。
(2) 绑吊物
1)吊物捆扎部位的毛刺要打磨平滑,尖棱利角应加势物
2)形状或尺寸不同的物品不经特殊捆绑不得混吊。
3)吊运大而重的物体应加诱导绳。
(3)挂钩起钩
1)吊钩要位于被吊物重心的正上方,不准斜拉吊钩硬挂
2)挂钩要坚持“五不挂”的原则:
起重或吊物质量不明不挂。
1)吊钩要位于被吊物重心的正上方,不准斜拉吊钩硬挂
2)挂钩要坚持“五不挂”的原则:
0起重或吊物质量不明不挂
2)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挂
3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无垫物不挂
4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报废不挂
5包装松散捆绑不良不挂
3)多人吊挂同一吊物时,应由一专人负责指挥
4)如果作业场地为斜面,撤离人员应站在斜面上方
(4)卸载
1)摘钩时应等所有吊索完全松弛再进行
2)不得抖绳摘索,不得利用起重机抽索.
(5)搬运过程的指挥
在作业进行的整个过程中,指挥者和司索工不得擅离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