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 知识库 > 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违法行为的处罚

来源:233网校 2024-08-08 00:43:2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违法行为的处罚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违法行为的处罚: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注意处罚方式:先责令改正,罚企业;预期未改,停产停业整顿,企业个人同时罚。

(2)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3)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4)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5)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6)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备考刷题233网校APP提供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章节习题、历年真题、模拟试题、每日一练、模考大赛、答题闯关等刷题功能,大家可通过刷题,加深巩固,掌握要点,查漏补缺,稳步提升!【进入下载APP刷题


报考关注注安各省报名时间汇总 | 新手指南

资料下载注安备考冲刺各类资料免费下载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点、难点太多记不住?233网校老师带你读薄教材,举一反三,学习做题更有效率!点击进入听课>>

添加安全工程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