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2)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3)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4)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5)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6)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教育和培训
工贸企业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2)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3)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4)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3.按照作业方案施工
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
工贸企业应当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4.隔离措施
工贸企业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5.作业程序
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 分钟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工贸企业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工贸企业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工贸企业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作业中断超过 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6.发包安全管理
工贸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工贸企业应当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工贸企业对其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主体责任。承包方对其承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直接责任.
7.其他安全要求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2)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3)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4)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信联络
(5)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6)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8.应急预案和事故报告
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信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
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9.应急预案和事故报告
有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禁止盲目施救
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2)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3)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4)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5)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6)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教育和培训
工贸企业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2)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3)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4)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3.按照作业方案施工
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
工贸企业应当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4.隔离措施
工贸企业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5.作业程序
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 分钟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工贸企业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工贸企业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工贸企业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作业中断超过 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6.发包安全管理
工贸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工贸企业应当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工贸企业对其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主体责任。承包方对其承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直接责任.
7.其他安全要求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2)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3)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4)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信联络
(5)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6)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8.应急预案和事故报告
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信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
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9.应急预案和事故报告
有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禁止盲目施救
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重点抽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检测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培训,并为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检测仪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发现有限空间作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暂时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作业。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重点抽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检测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培训,并为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检测仪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发现有限空间作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暂时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