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包括《工会法》、《安全生产法》等都明确的规定了在安全生产中工会的作用
1.1工会有权参与立法、开展宣传教育和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工会维权必须以立法参与为前提,国家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在起草或者修改能够直接影响职工利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时,有必要听取工会的意见。用人单位在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活动中,工会要积极参与并监督用人单位的具体实施过程。工会要自主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生产班组中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察员。要建立和完善一些关键的制度,包括监督制度、事故隐患制度、职业病防治制度以及举报制度,建立保护劳动者的保护工作责任制,跟踪并监督企业落实法律规定的职工与工会所拥有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紧急避险权,组织和开展一定的安全生产活动。
1.2工会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权
依照国家的规定,工会要在企业进行新建、扩建和改造的过程中,对企业职工的生产环境和安全卫生状况进行必要的监督,对于工会提出的各种意见或者建议,企业要引起充分的重视并及时予以解决,并将解决的结果书面告知工会,工会的监督要全方位的进行,对不符合要求的,无论是企业建设阶段,还是企业竣工阶段,工会都可以向企业提出意见,企业对工会提出的各项意见,要仔细研究并认真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1.3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监督权和提出建议权
工会组织单位职工依法对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如果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对职工发生侵权行为,工会有权要求纠正,如果生产过程容易诱发职工的职业病,那么工会有权要求单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通过政府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是直接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一定要排查和消除一些重大的事故隐患,否则会导致经营单位产生重大损失,因此,工会在监督时,如果发现企业有明显的违规行为,或者违法行为,或者有可能对职工产生严重损害的行为都有权提出异议并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要及时回复。如果要发生对职工生命安全产生直接危害的事件时,工会有权建议企业立刻组织职工撤离,企业必须在第一时间做出决定
1.4工会在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方面的权利
安全生产工作有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那就是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于用人单位的一些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取证,必须有工会参与,工会要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追究直接责任人或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用人单位要及时研究工会提出的意见,并及时处理。
1.5工会要充当安全生产劳动争议的协调者
安全生产争议是劳资双方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权利义务的纠纷,纠纷的产生即影响了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也同样会影响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所以工会要积极的充当纠纷的协调者,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纠纷的调节,通过协商和沟通,化解纠纷,使安全生产丁作能够顺利的进行,使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规范有席,使职工的利益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