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讲,介绍了几种常用的一些评价方法,每种方法往往只适用于一定的对象,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为了经济、有效、全面地进行评价,单一的评价方法往往收不到很好的效果。将上述几种方法结合起来,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由此产生了综合型的方法。日本劳动省的“化工装置六阶段安全评价”方法是一个典型的代表,美国杜邦公司采用的“安全检查表——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故障树、事件树”三阶段安全评价决策程序以及我国的“光气及光气产品生产装置安全评价通则——三阶段安全评价”均属此类。这些方法已见诸于许多资料。“苏黎世”风险分析方法虽不是典型的综合型评价方法,但其中的危险辨识方法并没有限定,姑且将它看作是一种综合评价方法。现简要介绍如下:
“苏黎世”风险分析方法已成功地应用了许多年并能应用于任何场合。“苏黎世”风险工程被指定用于安全及与之相关的损失预防、风险减少等。它系统地涉及到所有工程上的内容,也扩展到法律、合同、经济和保险业。
1评价程序
2 评价范围的确定
“苏黎世”风险分析方法要求仔细而又清晰地确定评价范围及评价步骤。这项工作一般由管理人员或评价小组完成,必须充分考虑所能提供的信息、时间及与之相适应的分析结果。评价范围过大对分析不利。适当的方法是先从有限的范围开始,然后在分析过程中再逐步扩展到所涉及的部分。
3 工作小组
该评价方法虽然富有成效,但也要求所有成员必须具有非常丰富的经验,特别是分析小组的领导。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小组领导与小组成员的协调关系是决定“苏黎世”风险分析方法最终价值的关键。小组成员应是各有关领域的专家。
4危险辨识
业已研究开发了许多危险辨识方法,尤其是归纳法类的方法对危险辨识更为有效。这些方法有:预先危险分析、概略危险分析、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可操作性研究、事件树分析等。“苏黎世”风险分析方法中有一种有效的工具,它是一连串的提醒,被称为备忘录。它连续地从五个方面分析:
第一,也许是最明显的一点,涉及该产品、系统或过程的危险物性对人或财产有哪些危险?这第一个问题的实质是针对所采用的危险物质以及各种形式的能。
第二,要考虑划定范围内各种故障,这时常常需要更丰富的想像力。这种故障能否变成危险?
第三,是环境因素。给定范围的环境因素能否从反面影响过程的正常进行而招致危险?来自给定范围之外的所有因素都要考虑。
第四,要考虑范围内的“使用”与操作。是否有某种“使用”或操作是危险的?此处的重点是人一机因素及其交接面的问题,它包括人类工效学的内容和可能的误操作。
第五,研究寿命周期的问题。在产品、系统、工艺或设备整个寿命期间内潜在的变化是什么?可能引起什么危险?这里是研究时间因素带来的危险,它包括老化及在设计、组织及配置等方面发生的变化。
5危险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