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题思路:这是一起拒绝危险作业保平安,屈从违章指挥演悲剧的典型案例。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安全生产权利:(1)劳动合同保障权;(2)危险有害因素知情权;(3)批评、检举、控告和建议权;(4)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5)紧急避险权;(6)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权。
在矿山井下,冒顶片帮事故发生率极高,对矿山安全生产危害极大。防止冒顶片帮事故的发生应作为矿山安全生产的重点,发现隐患不能存有半点侥幸心理,应及时采取措施。如支架形式要与顶板岩性和煤(矿)脉条件相适应;采矿后要及时支护,顶板砖碎时还要进行超前支护;要防止放炮崩倒棚子;支柱打得要牢固,不要支在浮矸上;要坚持良好的交接班及敲帮问顶等技术及管理措施。
本案例中,面对威胁矿工生命安全的同一险情,江西省八景煤矿五分矿开拓区早班工人能坚决抵制违章指挥,拒绝危险作业,保证了自身安全;而中班工人明知顶柱不牢,可能发生事故砸死人,却屈从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导致死亡事故的发生。在《劳动法》和《矿山安全条例》中都赋予工人拒绝违章指挥、拒绝冒险作业的权利。工人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自身安全。